487.走私倾销 (第3/3页)
直接进行销售,也可以将盐出售给盐商(行销商)进行分售
期间华夏官方向盐场收取定额税制的盐税(资源利用税),并在销售终端向盐商收取比例税制的市税(销售税)
由于广泛的推广晒盐技术,因此到武成三年,江淮各盐场每斤盐的成本大都不足二文钱,再加上官府向盐场收取的盐税计每斤十文钱,总成本为每斤十二文当然生产规模越大,每斤盐分摊的盐税就越低,有些月产万石的超级盐超总成本能控制在八文上下一般而言盐场销售给盐商的离场价格是二十五文,盐场方面的利润率超过百分之一百,而盐商根据销售地的路程远近各自加价,再加上市税,最高销售价格在七十文至八十文一斤
扣除运费人工仓储费用损耗等等支出之后,盐商的利润通常也在百分之百以上,如此厚利,自然引起不少人的兴趣由于华夏朝对盐业的准入很低,因此沿海各地都广泛开设盐超曾一度导致无序竞争
为此在盐铁衙门和地方政府的协调之下,各地盐场划分了各自的销售范围
其中江淮盐业的规念大,其产盐分销江淮江南浙西江西和荆湖五省和太平武昌荆州三府;浙东的盐业规模不大,保证本省有余,外销却是不能;而东宁和福建的盐业除保证自身需求外还供销赣南潮州粤东粤北和湖南等地;琼州的盐业销往粤西广西和广南;云贵叙永益东和西川主要靠川盐调剂,不过由于川盐采用盐井和煮盐的方法,成本较高,所以这些地方的盐价也相应较高
根据销售范围,荆湖自然属于淮盐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