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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 宣传的猪 (第2/3页)

走漫画”,点击搜索。

    “bdb”相当于上一世的百度,是华夏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看着搜索出的东西,不由得愣住了。

    排在第一项的是一个关于“暴走漫画”的贴吧。

    什么时候,暴走漫画这么出名了?

    带着疑问,打开了贴吧,看到屏幕的一刻,蓝双眼神一眯,完全超出了意料。

    帖子的楼主是发的是几张之前她还没签约时更新的暴走漫画,下面的层主各种回复,各种吐槽。

    支持的人评价一般是,引起了自己的共鸣,容易引爆笑点之类的。

    而反对的人中不乏漫画专业的人士,一个个如导火线被引爆了,毒舌刷了一长串。

    因此很明显得形成了正反两派,帖子直到现在还被一直刷着。正反两方各种对喷,战况火烈。

    但让蓝双惊讶的不是这个,她盯着楼主,半天回不过神。

    只见,楼主名为“撞树上的猪”。

    不会这么巧吧?

    回过神立刻登陆了自己的账号,突地手上动作一停,重新申请了个账号,取名为“被猪撞的歪脖树”。

    “被猪撞的歪脖树”第320楼:创意与题材,lz大才。

    她这样说,也是在试探,看看到底是不是那天在暴漫评论遇到的那只“猪”。如果是的话,应该接得上她的话。

    过了一会儿,“撞树上的猪”回复了她:灵感来自生活与幻想,题材取自文学。

    看到这句话,蓝双笑了,果然是那只“猪”。

    这时楼下又开始刷了,洋洋洒洒得刷了十来条…

    322楼:创作这个东西的人到底有没有审美观啊!画都画不来,还弄什么暴走漫画,他直接去幼儿园和小娃娃一起上课重新将画画学习一遍更好,省的来给漫画界拖后腿!

    323楼:就是,这么烂的画确定是给人看的么!他看着他画得东西也能看得下去?

    324楼:总体来说,我看了十多年的漫画,什么漫画没见识过,国内的、国外的。只有这一本这么不堪入目,堪称世界第一“烂漫”。

    325楼:读者看漫画,不就图个轻松开心么,专不专业怎么了,线条粗糙怎么了,我们看的是一个心情。像你们这样死守陈规的读者,根本不算读者!

    326楼:楼上的,顶一个。不管是不是艺术,我们应该尊重这些带给我们欢乐的创作者们,别人图画得不好怎么了,线条差了怎么了,碍着你们什么事了么?没事就喜欢找茬的自以为资深读者的人最让人看不顺眼了,你们有本事自己去画啊?有本事吐槽没本事自己创作啊?说到底你们也是自以为了不起的二b青年。

    ……

    看着一条条的消息,蓝双并不生气,只觉得有些郁闷。毕竟有喜欢的,就注定有讨厌的。喜欢与讨厌从来就是一对冤家。

    而她,不能强迫所有人都喜欢,她也是人,同样有喜欢与讨厌的事物。这些人并没有触犯到她真实的利益,所以蓝双也不较真。

    又一条新的消息刷了出来,看着屏幕上刷出的新消息,蓝双嘟嘟嘴,嘴角却微微上扬。

    242楼,“撞树上的猪”:不论创作者怎么画,爱看的始终是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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