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牧宣州 第32章 银行 (第2/3页)
“设立钱庄,凡在钱庄存入银两的,钱庄按期限不同给予相应利息;钱庄向公司发放贷款,则取年利一分,中间利差则为钱庄所得。府县存银皆入钱庄,各公司银钱亦入钱庄,各公司缴税或公司间资金往来,以钱庄银票或汇票支付,着钱庄结算清算即可,无需银两交割。”李丛益向宣州长史唐浦泽、录事参军高景同、司户参军杜正初、宣城知县侯弘业等人介绍钱庄设想。
“他人设立钱庄,存钱还需交纳费用;所放贷款,俱是高利贷,月息一分二分,便是三分也是有的。国公大人这钱庄,看来是大不相同了。”杜正初略一沉吟,便抓住关键,“不过国公大人发放贷款,恐是连他人存钱也要往外贷放的吧?”
“正是。钱庄日常只需保留一定量的现银,保障日常取款即可。未来使市场逐渐接受钱庄的银票,则钱庄的现银需求还可以进一步压缩。不过,为了防止钱庄经营失败导致对存款人的巨大损失,我意在章程里约定,钱庄所放贷款规模不得超过钱庄本金的十倍。”
“这贷款主要是放给何人?”唐浦泽问道。
“比如宣州煤业,如今既要扩大生产规模,又要建设自矿坑到渡口的马路,还想到歙州及江西等地探矿,把市场扩张到各地,所需资本实是多多益善。”却是许士鸣解释道。“不仅宣州煤业,其他公司,便是大强木业,也是受限于产能不足,但欲扩大生产,这资本便是第一约束。若是以公司自身利润积累,则发展速度自是大大受限。”
除侯弘业外,众官员对公司运营知之甚少,听到此节,倒是颇受震撼。
“如此,下官建议国公大人另用别名,以示于钱庄之差别。”杜正初建议。
“新钱庄乃经营银两之行业,那便称‘银行’好了。”李丛益从善如流。
众人讨论完,唐浦泽跟着李丛益出来,叹道,“想不到国公大人还真是为钱所愁。只是宣州富贵人家略少,国公大人又不愿用强,这银行本金,若仅宣州一地恐有不足。”
“然则金陵未必认本公这个招牌啊。”李丛益也是一叹。
“总需得一试。如此,国公大人还是得往金陵走一遭。”唐浦泽道,“属下这就找找路子,方便国公大人回趟金陵。”
边上许士鸣也问道:“那王蔚在宁国县张罗一群窑主,要成立宁国石灰有限责任公司,国公大人真就不管他?”
“东施效颦,理它作甚。”李丛益嗤笑道。“搞公司若只想一已之私,又如何能够服众,如何可以长久?搞公司若不能降本增效,不过如同一群小舢板捆在一起,又有何益处?而王蔚若真能把宁国石灰公司搞成,我便从他那里买石灰,亦有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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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公大人,属下不解,为何要如此大费周章?”郑德水听了李丛益对银行楼房建设的要求,还是忍不住问道。
“大家把银两存到银行来,当然就得相信银行不会把大家的钱搞丢了,那银行的办公用房自然得让人一看就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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