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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盘热将军 (第3/3页)

他从吐蕃带来了两部成文的法律。这是嘉绒地区有成文法律的开始。

    公元七世纪中叶,盘热统一了嘉绒,结束了这一地区长期的部落混战的局面,在一种较为安定的环境下,实施他带来的两部法典。

    其中一部藏语称为“尼称”,类似于现在的刑法。

    这部古代刑法分为九律共八十一条。这部刑法用金粉书写,以示其尊贵与重要。

    其九律依次为:递解法庭律;重罪极刑律;警告罚款律;杀人命价律;狡狂洗心律;盗窃追赔律;亲属离异律和奸污罚款律等。

    另一部法律用银粉书写,嘉绒藏语称为“芒登称仑”,类似于今天的民法。

    这部民法共有十六律一百零八条。其十六律分别为:敬信佛法僧三宝;救修正法;报父母恩;尊重有德;敬贵尊老;利济乡邻;直言小心;义及亲友;效仿上流,远瞩高瞻;饮食有节,货财安分;追念旧恩;及时偿债,秤斗无欺;慎戒妒嫉;不听邪说,自持主见;温言寡语;勇担重任,肚量宽宏等。

    他又结合嘉绒当地的实际情形,起草了一部类似于今天的诉讼法的《听诉是非律》,颁布施行。这部法典得到吐蕃王朝的重视,后来颁布到吐蕃全境施行。

    正是因为上述原因,在深入故乡群山的时候,我采用了一条反向的路线。既然我将这些群山看成通向高处的阶梯,但却没有一级级向上,直到海拔最高处,然后,四顾来路的漫漫与去路的苍茫。

    反而先从拉萨,从青藏高原的腹心,顺着大地的梯级,历史的脉络,拾级而下。

    顺着一条军事的征服之路。

    也是顺着一条文化传播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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