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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章:同一个地方 (第3/3页)

了一遍。

    “**省**市**镇”

    是罗鹃的户口所在地!是全国有名的会吃辣也爱吃辣的地方,而且是……

    叶明母亲的小炒店广告牌上就是挂着的就是这个省份!

    是巧合?

    当初听吴为才说罗娟和他是经人介绍才认识结婚的,介绍人会不会就是叶明的母亲?

    一切只是猜测,还要等他们查回来才知道。

    林烽又想起一件事,打了个电话给张平,“张平!你有没有查到和吴为才说的,是陈大勇把罗鹃手表当赌债抵给他的那个人?”

    张平在电话里应有,把那人的地址和职业报给了林烽,林烽用纸笔记好后,又交代了一些事,才结束了通话!

    林烽拿着抄好的纸条,看了一下上面的地址“零点酒吧”

    原来是个酒吧老板!

    林烽出了警局开车过去!

    酒吧一般都是晚间生意,白天没什么人,林烽到达的时候,里面只有几个服务员在打扫卫生。

    看到林烽,其中一个女孩子走过来道:“对不起!先生!现在还不是营业时间,要晚上才开始!”

    “喔!我不是来喝酒的,请问你们老板在吗?”林烽解释到。

    服务员见林烽不是来消费,而是来找老板的,回答道:“我们老板白天都没在这,晚上才会过来,你找他有事吗?”

    林烽道;“我是警察,有些事要找他核实一下,你能帮我打电话叫他过来一下吗?”

    一听是警察,还以为老板惹了什么麻烦,服务员忙不迭的应好,走到吧台给老板打电话叫他过来!

    老板听说是警察找他,心理也紧张,答应马上就赶过来,叫林烽稍等一下。

    果然,林烽坐不到一会儿,一个年轻男子便急急忙忙的推门而进,看到坐在沙发上的林烽,直接朝他走了过来!

    “是你要找我!?你……是警察?”

    林烽点点头,把工作证拿出来给他看,顺便也观察了他一下,确实如吴为才说的一看就是道上混的,满身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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