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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七章 怎么分? (第2/3页)

   金子是在老院里挖出来的,肯定是祖辈里埋在那里的。但是,如果发现不了,就永远是一堆死物,一点作用也没有。三妹求老天爷爷帮助找到,功劳应该归她。但是,如果祖辈里没有埋下的话,那她求老天爷爷也求不来。在这件事上,她只是起了个引导作用。

    二弟急于还赌债而求三妹,并跟踪小金人儿,挖出了金子,起了促进作用。但归根到底,金子还是家里原先有的。

    用金子还二弟的赌债,作为对他发现和挖掘的奖励,这也说得过去。

    剩下的全买成地是再好不过了。因为这是置的李家的家产。就是给三妹三分之一,妆的也是李家的门面。她还能把地挪到梁家屯去?!现在各家的情况,谁家也不等着地里的粮食下锅,打下粮食来,还不都放在萧家镇的粮仓里?!

    再说了,把地都让三妹种,那可是亩产一千六、七百斤的产量啊!她提三分之一,家里还落千数斤呢。租给佃户们,一年也就一百多斤。这赚老鼻子了!

    土地连成片,粮仓个挨个,那是什么劲头?!光宗耀祖啊!自己还是总管。并且二弟开门市做买卖,赚的钱也全买成地,最终全归到自己手下管理。这样的好事,要是还不应承,自己也忒“傻茂”了吧?!

    李崇茂这么一想,便率先提出把所有地亩也给三妹三分之一。这样做,既给三妹送了人情,还显得自己深明大义——因为地和金子不一样:地是家产,金子是浮财。

    之所以加上“所有”,也有拴住宏远娘的意思:这里的所有地亩有你三分之一,丰欠共享,你就可着劲儿地为娘家卖力气吧!

    啊呵,宏远娘的“神气儿”,李家也沾上光了!

    李崇林见三姐说出这一番话来,觉得入情入理,很是佩服。又见大哥主动提出要把家里所有地亩给三姐三分之一,心想这准是为了巧巧的事在有意和三姐头近乎呢。但不管怎样,只要三姐不吃亏就行。见大哥征求自己的意见,便不软不硬地说:“既然三姐和大哥这样安排,我没说的。看爹的意思吧!”

    李老爷子想了想,点点头说:“只要你们三个都没怨言就行。都同意了,就这么办。”

    宏远娘想了想,没再说什么。因为家里现有的二百多亩地(不包括李崇林输掉的地契),与那一瓮金子比起来,实在是微乎其微。

    “那,大姐那里是不是给她一些?”李崇林说:“反正二姐那里我是不让给的!那个缺德败兴的赌棍,给他多少也得让他给输净了。”

    “既然不给二妮儿,那大妮儿也就别给了。”在一旁静听始终一言未发的李老太太说:“省得以后说起来,显得有偏有向。”

    “其实往后她们也难为不着了。”宏远娘接着说:“我回去时就让喜子把货捎来。卖多卖少是小事,最起码吃喝没问题。怎么样也卖出她们的花销来喽。”

    宏远娘这么说,也是为了堵大嫂和二弟妹的嘴。防止她们说“出了门子的闺女沾娘家的光”。因为自己直接参与了,不给两个姐姐,反倒显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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