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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一十、失忆 (第3/3页)

,大多数都是清淡当季时蔬。

    随意披了件衣服,端坐在桌旁的林朝歌端着小碗鸡似香菇干贝粥口小口的喝着,模样秀气斯文。

    同样未吃晚餐的王溪枫则是坐下一块吃,无非是多添了一副碗筷,几碟小菜。

    吃饭时,王溪枫不时抬头看几眼林朝歌,扒拉几口饭,感叹道,这人长得可真是好看,这眉这眼怎的就生成了自己最喜欢的模样。

    情人眼里出西施,莫过于此。

    一顿饭在王溪枫不时偷看林朝歌下饭中度过。

    “林言,你吃饱了没,要不要来点饭后甜点。”王溪枫看着自己喜欢的人,简直是怎么看,怎么心生欢喜。

    “好。”林朝歌塞下屋里最后一颗青菜,这才有空抬眼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嫩黄色衣衫少年。

    只见他一件鹅黄色镶金边袍子,更衬发髻下珍珠白色脖颈的诗意光泽,乌木般的黑色瞳孔,鼻子高挺,皮肤雪白,宛如一块无瑕美玉熔铸而成玉人,即使静静地坐在那里,也是丰姿奇秀,神韵独超。

    头发以白玉簪束起,身上一股不同于兰麝的木头的香味,天边晚云渐收,淡天琉璃,少年脸如桃杏,姿态闲雅,尚余孤瘦雪霜姿。

    好一个别致漂亮的小娘子!

    林朝歌惊艳了一会儿,快速低下头,粗糙指腹摩挲的墨梅白瓷杯沿,许久不说话,眼眸晦暗不明。

    周围是一个完全陌生之地。

    王溪枫伸手摸了摸自己越发长得显女娇娥的脸,沮丧道,难不成林言也开始嫌弃他的长相不成,不仅多次开始埋怨爹娘为何将自己生得如此漂亮,就不能稍微英气一点!

    若是自己长了胡子,王溪枫伸手摸了摸自个光秃秃的下巴,或是脸上在多了一道凶恶刀疤,是否这分女气便会褪去几分,眼神止不住的往墙上挂着的一柄点缀珠宝的锋利刀剑瞥去,似在思虑其可行性。

    “林言,你……”许久,久到王溪枫放下手中喝了一半的茶水。

    “你是谁。”林朝歌自饭后,第一次抬起头,眼神直愣愣盯着他一动不动,茶色瞳孔布满迷茫无措。

    空气一瞬间凝固开来,风轻轻飘扬杏色流苏,屋内花香阵阵。

    “我是你相好啊!难不成你就来了长安一段时间就忘记我了不成,你个小没良心的王八犊子。”王溪枫气鼓鼓着嘴,双手叉腰,一脸不满,就差没有直接抓过林朝歌衣襟口一把鼻涕一把泪诉说痛骂她的无情无义,抛夫弃夫薄情寡义见异思迁,整一陈世美在世。

    林朝歌闭了嘴,依旧一脸茫然无措,低垂着头。

    “林言,你应该不会睡傻了吧!”

    林朝歌依旧低垂着头,茫然摇头不解。

    王溪枫后知后觉才想起不对劲,依林朝歌的性子,怎么可能这么安静,内心咯噔一下,继而试探道: “你可还记得你叫什么?”

    “林言”木然着脑袋回答他的问题,眼眸半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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