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二、天大卧槽狗血 (第2/3页)
,双目无神望着的少年,毕竟忍住了。
她若是真的独吞了这个馒头,想必她肯定会生出无限罪恶感。
分成俩半递过去,放在他眼前晃了晃,不见半点反应,林朝歌只能将馒头放在他手心,示意他。
昨夜便知少年有着眼疾的毛病,一阵惋惜,只是不知是后头还是先天。
少年有些呆呆的不知做什么反应,只是握着那半块不足手心大的青灰色馒头突然哭了。
呜呜呜的抽涕声响彻这不大空间,涕泗横流,模样就像小孩子一样,看得人揪心。
“你别哭啊我错了大不了我的这一半也给你吃好不好”林朝歌最见不得人哭了,特别是好看的人。
手忙脚乱得不知如何安慰才好。
“恩公,我只是太高兴了,没有想到你是这么好的一个人。”少年用袖子抹去眼泪,脸颊上黑黑灰灰的,活像一只大花猫。
“哦。”等看见少年吃馒头时,担心他同样会被噎到,林朝歌破天荒刻意好心的将自己的破瓷碗递过去给他喝。
解决了一个对她而言乱七八糟的问题,林朝歌看着自己吃饱后剩下的泥土混合着黑色的馒头皮,虽然理智告诉自己不能吃,谁知道这些吃了以后会不会出问题,可眼睛却一直移不开眼,喉咙里的唾液分泌过多。
理智始终战胜不了对饥饿的欲望,林朝歌闭上眼,不断催眠自己此刻放在面前的不是黑色馒头皮,而是一种长相不怎么样食物。
思想准备做好后,林朝歌三俩口便将之前撕下的仍然带着泥土的馒头皮吃完,后还不忘添掉落在手指缝隙中的碎陷,肚子还是没有半分饱腹感,有的只是不断地饥饿感传来。
活下去,只要她活下去就会有无限可能。
吃饱喝足无所事事的这时候,林朝歌才在这周围细细打量,这是自个居住了许久的破庙,里边除了自己与这少年就是刚才进来时骂骂咧咧的那个瘦弱男子。
破庙四周早已布满蜘蛛网,午后的阳光一处破掉的窗户照耀进来,所照到之处便会升起一缕子青白烟,味道更是难闻的潮湿与不洗澡的酸臭味。
地上铺满了杂乱不堪的草垛,用于晚上取暖的木材,还有不少跳蚤咬得自己后背发痒。
林朝歌抱着膝盖,将脸埋进去,摄取一丝安慰,她经历过的这些,在书中未描写的剧情中,原主是否也经历过。
如果她没有,那么自己为何需要经历过那么多人生百味,阴谋诡计,可与自己又与其何曾相识,一时心中五味杂陈。
原来原主以前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与主角衣食无忧顺风顺水,作者亲妈大开金手指的一生相比,怎么也应该是个女二才对,想到这里,再联想到以前经历过的那些算计和背叛,以即原主最后的结局,也实在是太TM的坑爹了。
书中本来没有描写原主的童年经历以及寒窗苦读十余载的科考生活,有也不过都是一笔带过,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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