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练箭 (第2/3页)
不讲也罢,他主要的是告诉林朝歌尾羽的作用。
“往常是不是觉得自己明明射中了,偏偏又不中呢?”王溪枫箭头朝上偏了一些, 从林朝歌背后,几乎半搂着她示范。
二人姿势暧昧,唇瓣贴得极近,王溪枫呼出的气息正好喷洒在林朝歌侧脸旁,远远望来就像抱在一起密不可分,俩男子光天化日之下,伤风败俗,有辱斯文。
他曾不止一次想过如果林言是个女子就好了,定三媒六聘十里红妆迎娶过门,偏偏他是男的。
春天的天气不稳, 说冷便冷,说热便热, 热起来要人命,冷起来也要人命,加之学堂矗立与半山腰,这气温更较为低小几度,别处早已春意盎然,这处儿才坎坎冒出几撮花骨朵。
往常冷的话加床被子便是,最可怕的是热,还好现在都有了解决的方法。
林朝歌在他怀里,手被他握住,依旧一声不吭,娇小的身子半陷进去,这姿势林朝歌有压力。
一来林朝歌跟他差不多高,他几乎圈不住,二来这个位置不好使力,看到的东西也有些偏移,眼神止不住有些乱飘。
王溪枫空出一只手按下她的脑袋,“被你挡住了,脑袋低一些。”
林朝歌回头看了他一眼,依言歪着脑袋,不发一言默默给王溪枫让出位置。
王溪枫重新拉弓,瞄准方位,嗖的一声射出。
砰!
那一箭破空而出,成功射中目标,箭羽在红心处晃了晃,稳稳钉在上面。
王溪枫有些得意,摸了把翘鼻,叉腰喜不自禁“怎么样?本少爷厉害吧。”
他自小为了不习武,专心当个纨绔子弟,不知道挨了多少顿板子,挨着挨着就习惯了,慢慢的开始自己主动学习一项。
主要还是要养成习惯,习惯后就不会觉得痛苦,王溪枫天生猴皮,加上爱炫耀,君子六艺中只有箭术最为精通。
起初为了炫耀,后来发现了乐趣,再后来又觉得太简单,渐渐荒废,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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