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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62章 伐交(4) (第2/3页)

的水军便在西海抓捕咸国商船,我族的损失很大。得知阁下来到博源,我就立即赶了过来询问阁下何时能够结束战事重开贸易。”

    “即便战事结束,卫国也未必会在西海通融我国商船继续与贵邦交易。不过也并非全无办法,待战事结束,在下即刻派遣我国海军前往西海护航,如若卫国拒不开禁,再与他打一场海战也未必不可。”

    古思弥汗闻讯大喜,他说:

    “这好呀,贵国的海船巨大无比,还有厉害火炮,卫军一定不是贵国对手。”

    “届时还望贵国能提供吃喝供应,接应我军海船。”

    “请阁下放心,我国港口虽小,但船还是有的,供应吃喝不成问题。只是不知贵国何时能够派遣海船前往我族领地,如若拖得太久,损失会很大。此外货物的交割也会大幅延后,有损我族商社的信誉。”

    “哦,这些阁下可以放心,贵邦与我国交易所货物若有延期,由此产生的信誉损失责任不在贵邦,产生的损失也由我国承担,若有债主与贵邦交涉,可让他们前来找我,只要合理,本侯愿赔付应有损失。”

    西貘夷与咸国间的贸易多数签有合约以及保险,卫国封锁西海,无故扣押咸国商船产生的损失理应由保险承担,官方层面现在有百里燕主政,会按程序办理,但民间层面的交易就很难说了。

    西貘夷刚与咸国单方面贸易接触,形势良好,当初为避免纷争,保障双方权益,百里燕建议他们与民间交易时应根据咸国《契约法》订立契约并参与保险。

    现在咸国商人被扣船扣货,甚至已被卫国充公,由此产生的损失保单根本不够赔的,因此是必要找西蛮人的商会算账。

    当然,按理说战争是不可抗力,损失了自认倒霉,但眼下不是这么回事儿。百里燕订立保险条规时也回避了“不可抗力”,进行模糊处理,视情况进行操作。

    如果写入“不可抗力”,以当下人的思维,海难显然也是不可抗力,洪涝灾害也是不可抗力,被车撞死也是不抗力,如此也就失去了保险的意义。

    综合各方因素,百里燕决定由国立钱坊先承担保费损失和赔偿,而后再找卫国算账索赔。此外也必须考虑到日后对待西蛮的政治态度。

    版图统一后咸国也要面临如何对待外族的问题,百里燕更倾向于文化包容,地理统一,政治协商。让外族对中原有认同感,在不独立,不对抗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自己的民族文化传统,相对的独立和地域自治,但决不允许搞地理上的分裂和武装对抗。

    因此从现在起,就必须在文化经济上全面拉拢扶持西蛮,政策上适当给予倾斜和照顾是十分必要的,必须得让他们感到咸国是可以信赖的,而不能继续以野蛮的殖民武力方式去解决土地和财富问题,这条路是行不通的。

    对于百里燕的保证,古思弥汗很是满意:

    “万分感激阁下的无私帮助,我族永远也不会忘记阁下的这份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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