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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4章 新政四策 (第2/3页)

权贵勋戚手中,此外《粮田令》又规定天下之田土都归君王所有,君王赐予权贵勋戚,则归权贵勋戚所有,而军屯又是权贵勋戚所开拓,自然最后会被千方百计纳入权贵勋戚之囊中,此乃巨大之弊端。”

    中国早期军屯出现于秦时期,汉代逐渐完善,但当时的历史背景是奴隶制的废止,《井田制》在战国时期退出历史。

    而当下处于半封建半奴隶制的权贵勋戚专制度下,权贵是控制军队的主要统帅,这就导致军屯到后来成了谁掌握军权,谁有权得利的特权制度,反而发展成了军队经商,军领导受益的极端现象。

    这就导致军屯的粮草可以合法的进入私人腰包,而实行了几百年的《粮田令》又提供了合法依据,这就导致军屯这种先进制度,与当下体制不相匹配,结果无法适应而夭折。

    看看轩亭侯府那一家子,就知道是什么货色,只要能赚钱,什么地方都敢伸手,这就是《粮田令》赋予的权贵特权。

    这个情况百里燕早年研究过,列国的军屯制度实行的都效果都很差,最后不得不出现募民军这一特殊化的变相军屯,通过鼓励敢死勇民自发杀敌立功获得土地。

    而后发展成豪强,豪强的粮食都进自己的口袋,战时则可进一步壮大募民军,达到基本的自给自足模式。但这种不安定的武装力量,往往人口大国有较大的潜力,小国人力资源匮乏,根本行不通。

    “大王,军屯制必以军纪为法度,杜绝权贵向军队伸手,唯有如此,军屯所产粮草方能用于军需而不被盗用。”

    “那寡人呢,寡人若要用粮,难道也不行?”

    百里燕一愣,转念想到咸王不就是最大的权贵吗。他忙道:

    “大王,军屯用以军资,也可赈灾,意在减轻田赋,令大军自给自足,至于其他的,也就无需末将多说了吧。”

    “呵哈哈,你魏贤倒是滑头。寡人乃咸国最大地主,寡人土地上的粮食,寡人却说的不算,传扬出去未免让人笑话了吧。”

    “大王,军屯数量不过占咸国田赋的皮毛,至少在太平盛世是如此,而眼下却要依仗军屯养活大军和赈灾之用,在大王眼中看来自然非常可观。

    军屯若是能全额用于军资开销,以十万人耕百万亩乃至一百五十万亩,亩产两石计算,一季可得粮草两三百万石,倘若再能有数千耕牛,开垦数至少翻两倍,可达三百万亩。倘若现在实行,秋收可有粮草两百万石,可解北海郡粮荒之危。”

    “那永兴河抽走十万大军,赵逊不会找寡人评理吧。”

    “不用十万,抽五万便可。邵平之战获得马匹众多,可以马代耕牛,先凑合着耕地,每匹马每季至少可耕十八九亩土地还不吃力,眼下还是六月,七月都可播种,待到秋收,应该能在永兴城附近种上两百万亩土地。”

    “魏将军算的是一笔好账啊,难怪兰渊公主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委实是你魏贤比他轩亭侯算的还精明。”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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