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72章 鬼神与宗教  重生之弄潮儿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72章 鬼神与宗教 (第2/3页)

厉害!张智仁咯咯笑道。

    张伟龙走几步,在余小薇和刘玉菊二人之间坐下,张开双臂,抱着二人的腰部,歪着脑袋,把脸凑到儿子的跟前,微笑道:儿子,长大之后,你可不能学你老爸我,用情要专一。

    你在其他方面教儿子,都行!可在感情上,你可不要多说什么,言教胜于身教!余小薇嗔道。

    你别这么说,我相信能够把自己的子女教好的。张伟龙自信道。

    真的?余小薇问道。

    张伟龙闻言后,像泄了气的皮球,苦笑道:我努力吧,都这样了,你还想让我怎么办啊?

    哼!余小薇佯装不悦道,你别以为当初是我死乞白赖地要和你在一起……

    你说这些干什么啊!张伟龙打断道,好了,有了你们四个大美女陪我,我知足了,人生可以完美收官了!以后,也没有那么多的盼头了!

    又说瞎话。你就不想以后多要几个孩子,还有把孩子们培养成才,还有,你说要成为世界首富,现在还没有实现呢。余小薇展颜笑道。

    不说这样了。张伟龙灿灿一笑,连忙转移话题道,去公司上班,累吗?

    不累的。余小薇微笑答道,停顿片刻,望着刘玉菊问道,玉菊,你对以后有什么想法呢?就是工作上的事情。

    张伟龙见刘玉菊没有马上回答,插了一句:是啊,就算将来有了孩子,也要有份工作啊,天天待在家里做家庭主妇不太好。

    我倒是没有觉得待在家里不好。刘玉菊微笑道,我对服装挺喜欢的,这两年,看了不少服装设计的书……可以的话,以后开一家服装公司,或者开一家卖服装的店铺。

    这个想法不错。张伟龙含笑点头道,随着国内百姓的收入的增加,以后大部分人不会每年才买一两身新衣服的,现在投资几百上千万搞个服装厂,或者二十年之后,这家公司的市值能够达到上百亿。

    就算一千万,二十年时间,变成上百亿,就是一千多倍啊!刘玉菊惊讶道,这怎么可能啊?

    完全有这个可能,伟龙去香港之前,谁会知道,他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能成为大富豪。玉菊,有伟龙替你把关,你这家公司肯定快速发展壮大。

    什么我的公司啊,伟龙投资创建,我边学,边帮着管理。刘玉菊淡然笑道。

    玉菊,你在这家服装公司占股份,你是股东,我也是股东,这事情就这么定了,你也别多说了。张伟龙说着站了起来,早餐快做好了,我们过去吃早餐吧。小薇,把孩子交给我,让来抱他。

    吃过早餐后,余小薇上楼换了一身衣服。

    老公,我去上班了,下班后,我直接去我爸那里了。余小薇望着张伟龙说道。

    行,记得早点下班。张伟龙说道。

    余小薇出门后,张伟龙和刘玉菊相视一笑,刘玉菊问道:去墓地,需要准备些什么东西呢?

    去花店买几束花就行了。你帮我抱着孩子。张伟龙将怀里的儿子递刘玉菊,我给爸打个电话,让他们过来吃午饭,人多热闹一点。

    刘玉菊接过张国仁,含笑望着张伟龙:你这人是挺喜欢热闹的。

    你是说我有四个老婆吧?张伟龙哈哈一笑,别人知道了,肯定会羡慕死的。

    打完电话后,张伟龙抱着儿子逗了一会儿,等王妈昨晚厨房里的事情,把孩子交给王妈待,他带着刘玉菊出门,在两个保镖的陪伴上,去了一趟花店,买了四束花,之后去墓地祭拜。

    祭拜的时候,张伟龙脸上并没有悲伤的表情,反而带着开心的笑容。

    爸,妈,这事你们的四媳妇,叫刘玉菊,是刘叔的长女,她是一个好女孩,你们儿子能娶了她,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张伟龙放下鲜花后,面带微笑望着父母的墓碑介绍道,说了几句,望着一脸凝重的刘玉菊,玉菊,高兴地事情啊,板着脸干什么啊,对着他们叫声爸妈吧,以后,你就是张家的媳妇了。

    爸,妈!刘玉菊脸上浮现一些羞涩。

    祭拜完父母后,张伟龙带着刘玉菊走到他奶奶和大爷爷的墓前,放下鲜花,他说了几句,带老婆看望他们的话,之后,他就带着刘玉菊离开了。

    这么就走了啊?

    你还想怎么样啊?张伟龙含笑反问道。

    至少要跪在地上拜一下。

    那你刚才怎么不说啊?张伟龙笑道。

    人家不是没有想到嘛。刘玉菊娇嗔道。

    张伟龙淡淡一笑,没有接话茬。

    老公,你觉得这世界上有鬼神吗?

    可能有,也可能没有。

    你这不是没有回答嘛。

    也是一个答案。就说文-革期间吧,很多坟墓被人挖了,对于做法,我完全不赞同的,死者为大,敬畏鬼神是有必要的。有些人很信鬼神,拜菩萨求子求姻缘,这完全说不通,佛教是戒色的,还有戒色,大家都戒色了,不结婚不生子,那人类怎么繁衍啊?!我不知道这世界上有没有鬼神,但对于鬼神,我保留一些敬畏心,亵渎鬼神的事情,我一般是不会去做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