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权争 (第3/3页)
摆手,杨天却是坐到了摇椅上,很是舒服的摇晃了几下。
“您是客人,自便即可。小白啊,拿你的东西来,今天教你一首诗。”
白瑾喝光杯中美酒,还没来得及吁口气,就听杨天这么说,脸上一股奇怪之色,道:“掌柜的,去年我不就会写字读书了么,今日怎么还要教写诗的。”
杨天摆摆手,骂道:“嘿,还顶嘴的,叫你去你就去,又不割你块肉。”
看了看一旁的李无忧,又看了看摇晃着的杨天,白瑾叹了口气,谁叫自己只是个伙计呢。去年掌柜的说为了自己好,要教自己写字,结果后来的唯一变化就是,掌柜的连文书和记账都懒得做了,全交给自己。
今天说要教自己写诗,还不知道又有什么坏心思。
一边暗自腹诽,一边还是不情不愿的回到了自己的小房间之中,拿笔墨纸砚去了。
李无忧则并没有注意杨天他们的事情,将长剑放在身前,双手合十,口中喃喃。
片刻之后,他再度将宝剑出鞘,剑锋朝上置于面前,凝视着剑身上的铭文,整个人如同一座石雕一动不动,周围的空气似乎也静止下来,树不动,叶不动,人也不动。
白瑾没过多久就把笔墨纸砚给拿了过来,放在矮桌之上,对杨天道:“掌柜的,东西拿好了,今天你要教啥诗啊,上次你那破打油诗换我都能写,别教了吧。”
杨天登时面上微红,道:“你懂什么?你的字都是我教的呢,还嫌我的诗不好,那都是精华,是天地的精灵,懂吗?你就是没有文气,才读不懂我的诗的。今天,就以侠客做一首诗,教教你啥叫写诗,啥叫大诗人。”
白瑾仍旧是一脸不信,上次杨天写的什么“江上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容易懂是容易懂,写的也挺生动,就是看上去不像是那种特别有文化的人写的。而且自己这掌柜的,说的东西都是头头是道的,但是真要看他干,却真没干过啥惊天动地的事。
杨天瞟了他一眼,又看了一眼如同雕塑一般静立不动的李无忧,清了清嗓子,开始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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