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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人族部落 (第2/3页)

散发着远古的气息。在这片地域,数十里范围就有一个小村落,无数的小村落组成一个大部落。部落涵盖的范围很大,但对广袤无限的洪荒大地相比,连沧海中的一滴水都算不上。

    风华游际于各个村落之中,观察着人族的饮食起居,举止行为,尝试着将自己融入其中。这一天,他来到了一个靠山的小村子,看着清澈的溪水,累累的果树,欢快嬉戏的孩童,体会着温馨而平静的气息,决定就在这里落脚。

    首先去拜访了村落中的长老,用磕磕巴巴的通用语编造了来历,表示自己游历山水累了,想在村中定居。朴实无华的村民豪爽的接纳了他,大家一起帮忙造了两间石屋,夜晚全村落的举行了盛大的篝火晚会,大家跳着,笑着,端出了美味的兽肉、自酿的果酒热情的请风华品尝。他的心醉了。

    风华回到石屋,静静的回忆起这些天的来的观察,心中疑惑万分。和前世记忆差别太大,前世的认知中,三皇五帝没有出世前,人族的生活极为艰辛,没有温暖的火种,没有御寒的衣物,没有坚固的居所。不知道分辨野果灵草,不懂得制作利器。完全是过着野人的生活。可这个世界,人族不仅占据了庞大的地盘,还懂得利用各种资源来壮大自己。想想也不奇怪,如今的洪荒资源极其丰富,作为创生不久的人族也带有一丝先天灵性。有着庞大的人口基数,灵机一动就发明出各种生存的技能还是有很大概率的。不能把书本游戏中的经验照搬,毕竟,这个世界的洪荒是真实存在的。

    尽信书不如无书,在这个世界“混”就要适应它,接受它。不能再拿前世的知识来误导自己了。风华决定就从这里开始,重新认识这个世界,重新的“活“一次。

    他贪婪的吸收着各种知识,逐渐融入了到整个村落,整个部落中去,不分彼此。风华每天都很忙,不仅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坚持修炼,白天还要和村里的勇士去狩猎,作为一个壮年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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