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章 日行千里 (第2/3页)
的。
“陈晨,你马叔叔过的是刀头添血的日子,挣的的钱不是血汗钱,是命换来的。爷爷我有手有脚,自己可以劳动,何况现在你也能帮我干活了,我们的衣食住行不都解决了吗?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陈廷良沉思了片刻继续说:“嵩山少林寺的百丈怀海禅师一生以“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八个字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直到老年八十多岁还和大众一起劳动。有一天他身体不好在出坡时,寺主把他的工具收起来,他无法劳动结果到吃饭时他不吃饭,后来人们只好让他劳动。我做的跟百丈怀海禅师差远了。”
这个老头还真是顽固,不过看着他过的这么清贫,陈晨心里还是五味杂陈。虽然不是他的亲孙子,可是对自己比比亲孙子还要亲,以后要好好奋斗,在这个世界上混出个人样来,让老头子过上好日子。
“爷爷,你讲到很有道理,我记下了。”
“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们收拾一下,准备出发。”陈廷良抬头看了看天说道。
“好吧”,说着陈晨就屋把一个包裹,和一把大枪拿了出来。把包背到左肩上,右手拿着枪,准备出发了。
这把大枪据说是陈家祖传的,陈晨的爷爷爹爹都用过,这杆枪长一丈零八寸,枪尖是纯钢,枪杆也是纯钢,枪尖和枪杆连接处有红缨。
枪的由来,传创于黄帝和蚩尤之战,黄帝部落以木消尖刺人,后来发展到木杆端石头尖成刃状。由于杀戮人太多,血液沿着木杆流到持枪杆的手上,枪杆无法握紧,不能再战,人们急中生智,将一缕头发割掉系于石尖下面,阻挡血不能再顺杆下流,当时称系在石尖下的一缕头发叫“格血”,杆棒演变成枪,格血就是今天的红缨。
枪的型式削锐,枪尖锋利,枪杆修长,就算拿在手里不动,同样也能给人一种毒蛇般灵活凶狠的感觉。枪尖金光灿烂,亮得耀眼。枪,百兵之祖是为枪。
陈晨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很喜欢这杆枪,在陈廷良的指导下每天勤练不辍,他家门前的枣树可遭殃了,被陈晨练枪扎的千疮百孔,已经完全毁容了,为练好“摧枪问准”,他对准粗树练,对准细树练,对准插好的高粱秆练。
昼扎铜钱眼,夜扎香火头。在他家附近枣树林中,他大枪扎枣,一枪一枣,百枪百枣。后对对着镜子练,达到触而不伤之境界。无论严寒酷暑,从不间断。经过四年年勤学若练,枪艺之大成,形成了自己的技击风格。只要大枪一抖,枪头闪电般划出直径一米多的圆圈,其势恰似长江之水,磅礴千里;扎枪时,恰似流星赶月,鬼恐神惊。速度快,力道猛,且准备度极高,达到出神入化、登峰造极之境界。
“爷爷,这些东西我拿着,你轻装上阵,我们比试一下谁先到。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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