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火器之威,再度潜逃 (第2/3页)
安局局长下台。而且,连无安不破的丁先生都把它列入的无头案里。可见凶手的反侦察能力是多么的强大。现在,这个案子再次提上桌面,自然跑不掉……等抓到后,嘿嘿……该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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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市没有名山,但是从小生活在山城老林里德唐枫知道,翻过一座山,那就等于保住了十分之一的命。
翌日中午他带着疾风装作登山的旅客打算钻进梧桐山,之所以选着这座山,那是因为梧桐山连着东光大岭山,而大岭山又连着小兴安岭,山山相连,找一个人犹如大海捞针。(ps:剧情需要,可能与现实不符,还请知道的读者切勿较真!)。不过,在山脚遇到了麻烦。
几部警车停在了进山的山脚处,一群绿皮先生正耐心的登记着每一个旅客。他想混进去,哪是不可能。因为……
“哇哦……帅……帅哥,你的这只狗是什么品种的,好漂亮哦!”一个打扮妖艳,身材火爆,长相不错的女子盯着疾风,眼里全是星星。而且,毫无疑虑的把眼前这个看侧面是帅哥,看正面是疤面男的‘大叔’给忽略了。
唐枫对其并不感冒,因为女子那头比疾风还要耀眼的‘金毛狮王发型’让唐枫彻底的把她归为非主流脑残类。把脸侧过一边,带着疾风往警察叔叔那里走去。
不是唐枫冒险,而是,被‘金毛女狮王’那一声狮子吼吸引过来的警察叔叔已经注意到了他。要是,他现在往后走的话一定会被喊停的。遇到警察往回走,不是罪犯就是有鬼。要是两者兼没有,呵呵……那么恭喜你,没有也得有!
“你好,请出示一下身份证……”警察叔叔微微一点头,摊出了手掌。
唐枫故作尴尬:“呃……这个,警察叔叔,我出来爬个山还要出示身份证?我没带呀……”
警察收回手掌,看着他的眼睛,并没有发现什么便道:“那你要回去取了,取了再过来!”
唐枫惊讶道:“啊……我家住在市内xx,离这里挺远的。要是回去拿了再来,那我就要在山顶过夜了!”
警察耸了耸肩:“那也没办法啊……听说那个变态狂魔回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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