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人言可畏 (第3/3页)
须开门的,因为上海警备司令就算想要拆了他们家,也用不了几分钟的。
她急忙开了门,又上楼去叫醒女儿,可怎么也叫不醒。这时,才弥先生与聂小姐一起也不请自上,到了楼上。财迷和聂洁雯一看床头放着的空药瓶,还有几张信纸,上面是留给唐老板和张四少爷的几封遗书,马上知道她已经服了药,就要叫保镖马上上来把阮玲玉抱到医院去。可是阮妈妈又来阻止了,不就是睡得比较沉,为什么要抱走?为什么要上医院?在一边拍照片的聂小姐马上把遗书给她看,可她不识字,只好把遗书的意思向她解释。这一下,阮妈妈才慌得手足无措,跟着他们送女儿去了医院。
给张四少爷的遗书写的是:
达民:我已被你迫死的,哪个人肯相信呢?你不想想我和你分离后,每月又津贴你一百元吗?你真无良心,现在我死了,你大概心满意足啊!
人们一定以为我畏罪?其是(实)我何罪可畏,我不过很悔悟不应该做你们两人的争夺品,但是太迟了!不必哭啊!我不会活了!也不用悔改,因为事情已到了这种地步。
玲玉绝笔
给唐老板的信是这样的。
季珊:没有你迷恋梁某某,没有你那晚打我,今天又打我,我大约不会这样做吧!我死之后,将来一定会有人说你是玩弄女性的恶魔,更加要说我是没有灵魂的女性,但那时,我不在人世了,你自己去受吧!过去的织云,今日的我,明日是谁,我想你自己知道了就是。我死了,我并不敢恨你,希望你好好待妈妈和小囡囡(阮玲玉的养女)。还有联华电影公司欠我的人工二千零五十元,请作抚养她们的费用,还请你细心看顾她们,因为她们惟有你可以靠了!
没有我,你可以做你喜欢的事了,我很快乐。
另有一封信,如果外界知我自杀,即登报发表,如不知请即不宣为要。
阮玲玉绝笔廿四、三月七日午夜
看这阮玲玉,为唐老板想得这么周到,连要帮他应付舆论都想到了!这为了公布用的遗书是这样写的:
我现在一死,人们一定以为我是畏罪。其是(实)我何罪可畏,因为我对于张达民没有一样有对他不住的地方,别的姑且勿论,就拿我和他临别脱离同居的时候,还每月给他一百元。这不是空口说的话,是有凭据和收条的。可是他恩将仇报,以冤(怨)来报德,更加以外界不明,还以为我对他不住。唉,那有什么法子想呢!想了又想,惟有以一死了之罢。唉,我一死何足惜,不过,还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罢了。
阮玲玉绝笔廿四、三月七日
在另一时空,人们熟知的只有这最后为媒体准备的遗书,使得“人言可畏”四个字因此而与阮玲玉联系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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