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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节 (第1/3页)

    乔书培第一次到这个西部的小海港,才只有六岁。

    他是跟着父亲乔云峰迁居到这儿来的。当时,这儿的某机关需要一个办文书工作的人,相当于秘书的职位,说起来不算什么好工作,待遇低,又远处荒凉的海滨。但是,乔云峰却毅然放弃了台北的都市生活,带着他扑奔这远迢迢的陌生小镇。乔书培不知道父亲为什么作这样的决定,只隐约的明白,这件事和母亲的弃他们而去有重大的关系。母亲,母亲在他印象里已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像水雾里的一颗寒星,朦胧、遥远、虚幻,而美丽。他总记得母亲有对含愁的眸子,总记得她离去之前常常抱着他暗暗饮泣,总记得她和父亲间曾有一段长时期的冷战……然后,她走了,不再回来了。然后,乔云峰把他带到了这个遥远的小海港。

    到达这儿的第一天,他们住进了公家配给他们的宿舍,一栋好简陋好简陋的小屋,竹床、竹椅、竹书架……四壁萧然。至今,乔书培记得父亲把他拉到面前,严肃而郑重的盯着他,用近乎沉痛的语气,一个字一个字的说:

    “这是一个新的开始,书培。从此,你只有父亲,没有母亲,就让我们父子二人相依为命。我们会过得很清苦,又不敢“不吃”。最后,他一急之下,居然埋着头,像小狗般“啃”起“便当”来了。一口一口的,伸舌头去舔那饭盒中的饭,只希望没有人注意到他的“狼狈相”,只希望那盒便当快点“舔”完,偏偏肉松沾上了鼻子,辣椒又呛了喉咙,他憋着气,既不敢咳嗽,也不敢出声音,怕引起别人注意……但,毕竟有人注意到了,那只该死的“小老鹰”!他只听到他那宏亮的嗓子,大嚷了一句:“哎呀!他和野人一样吃饭!像我家的大狼狗!”

    一时间,所有同学的目光都向他射了过来,他惊慌失措的抬起头,鼻子上沾着肉松,喉咙里噎着饭,只听到满堂一阵哄然大笑,同学都像看见什么希奇怪物似的,指着他又笑又叫又说。教室里的安静再也维持不住了,严肃的气氛也消失了,有的同学跳到桌子上去了,有的把椅子摇得唏哩哗啦响,有的鼓着掌唱歌似的叫:

    “大狼狗!大狼狗!大狼狗!”

    老师站在讲台上,很生气的拍着桌子叫:

    “安静!大家坐好!安静!”

    但是,没有人再听老师的,大家越笑越凶,笑得老师的声音都听不见了。乔书培呆坐在那儿,只觉得脸上发烧,一直烧到脖子上,连眉毛都发烫了。他真恨不得当时就从这教室里消失,当时就有个地洞让他钻进去……大家逐渐笑得忘记了原因,只是你推我攘的闹个不停。混乱中,他忽然觉得有人在轻轻的拉他的衣服,他回过头去,立刻接触到一对好温柔好腼腆的目光,有个小女生正悄悄的站在他后面,在他还没醒悟到她的来意以前,他就感到她飞快的把一样东西塞进了他的手中。他低头一看,是一双筷子!再也描述不出他那一瞬间的惊喜和感激!等他抬起头来时,小女生已经红着脸躲开了,他只注意到她有对又黑又亮的眼睛,和一副怯生生的模样。他始终记得那双筷子,和那筷子引起的后患。

    那双筷子是与众不同的,是用红漆木做的,上面有雕花,筷子很短,显然专门为了放在便当里用的。两支筷子之间,有一根细细的银链子相连接。又小巧,又精致,又讲究。那天放学的时候,他特地跑去找那个小女生,要把筷子还给她,谁知,她却和那个“小老鹰”手牵手的走掉了。

    第二天,父亲竟糊里糊涂的把这双筷子放在便当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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