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玛目】 (第2/3页)
成十二伊玛目一说,来源自*教位列第二位的法典《圣训》,其他还有七伊玛目等学说。这些主要的少数派(什叶派)主张伊玛目是人,但是,伊玛目具有和普通学者本质属性一样、程度更为高级的减罪可能,能引导*大众走正道。在少数派(什叶派)组织结构中,在对人的各种称谓中,伊玛目一词,标志着被称呼者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伊玛目依然是人,不具备神性。由于*教的原则是不设宗教职务,因此对这个词汇的解释就成为大问题,也是因此原因,那些带有常任职务含义的普通词汇,少数派(什叶派)均不用来形容伊玛目,比如,不使用领导人、首长等词。少数派(什叶派)给伊玛目的解释是,没有专门的薪酬,不是专职职务,是学者兼导师,接受*大众的赠与,从事*思想教育事务,依靠学术劳动获得收入。我国对少数派(什叶派)内部的大多数团体的伊玛目,正式翻译是:(某什叶派组织的)精神领袖,例如:哈马斯精神领袖亚辛,亚辛就是一位伊玛目,而哈马斯是一个少数派(什叶派)政治、军事团体。
3、在我国西北地区,明、清两朝至解放前的时期,受到源自也门的苏菲学派影响,产生门宦这种*社区组织形式,与当地的教坊同时并存,并互有影响。伊玛目一词用来称呼门宦内的教主,教主是政、教合一的领袖。苏菲学派来自四大哈里发时代之后不久的也门,那里产生了集权统一的封建国家。由于存在不设宗教职务的规定,伊玛目一直都被用于称呼最高统治者,但是与少数派(什叶派)中的大多数做法不同,苏菲学派的观点是伊玛目首先是个行政首长,其次要兼顾*思想教育,并非专门负责*教事务。
4、在多数派(逊尼派)中,伊玛目一词,完全没有少数派(什叶派)学说中的宗教领导的含义,多数派(逊尼派)一般用伊玛目一词称呼教义学、教法学、圣训学、经注学、哲学等领域的高级学者,以及各*学派的思想、理论奠基人和其中的权威学者。因此,在历史上,多数派(逊尼派)内部有很多阿訇(教师)被称为伊玛目。
5、中国地区的*群体文化,由于唐、宋、元、明的历史原因,最早来源,从教政上分类属于多数派(逊尼派),从教法上分类属于哈奈飞学派,社区组织形式称为教坊。在元、明两朝的更替中,经过战争中血腥杀俘和禁止杀俘之后,中国内地的教坊融合了少数派(什叶派)的部分思想,在教坊中形成了近现代看到的掌教制度。其中的伊玛目,又名:领导者、掌教、大掌教,在清真寺内带领*群众礼拜,就是领拜人。这符合多数派(逊尼派)的教政规定,也符合哈奈飞学派的教法原则。另外受到少数派(什叶派)影响,伊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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