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血色幻想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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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第1/3页)

    祁连山以西、玉带河以东、函谷关以北的大片肥沃草场上,无数的草原游牧民族栖息在此,过着居无定所的流浪生活。

    这片草原,被人命名为“奔狼大草原”,是一个强者为尊的地方。

    草原人没有法律,当彼此发生争执时,谁的拳头大,谁就有理。

    奇怪的人文背景,养成了草原人火爆、彪悍的性格,因此这里也许就是整个东大陆上,战争最为频繁的一个地区了。

    一个个强大的部落在彼此间的互相攻伐中消失了,无数的英雄带着满腹的不甘,悄悄消失在了草原深处,可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铁律,却也同样适用于这里。

    十数年前,草原金狼族崛起于草原西北部,经过当代可汗——哥特的数年苦心经营,曾经四分五裂的奔狼大草原终于在他手上完成了统一。

    统一后的草原诸族,终于不再满足于过那种居无定所的生活了,所以他们将目光投到了南方的邻居——龙翔帝国的身上。

    泱泱帝国,经历了数百年的风雨,早已不复当年之勇,试问又如何能挡得住这如狼似虎的草原铁骑呢?

    数十万狼骑月余间席卷整个帝国西北,所过之处尸横遍野、满目疮痍,但龙翔数百年的经营,又岂容轻侮呢!?

    草原人的肆无忌惮,终于激怒了一位少年俊杰,他以二十岁稚龄,便已官拜帝国万夫长,一怒之下毅然杀入帝国东北强邻斯拉夫联盟,仅凭出发时的区区万余部属,便在一年间打得整个斯拉夫联盟分崩离析,尽斩“斯拉夫四骏”。

    挟大胜之威,这位帝国的年轻将军终于站到了草原人的面前。

    貌似温和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桀骜不驯的心。

    哥特不是一个莽撞的人,可是他的谨慎却最终还是没有挽救草原大军溃败的厄运,因为他这次的对手实在太强大了。

    人均手上三条以上的人命,最菜鸟的士兵也都起码经过十万人以上规模的战斗不下五场,这样的士兵已经脱离了那种靠训练出来的所谓精锐范畴了。

    砍过人,见过血。

    在哥特第一次面对这支被命名为“天罪军团”的部队的时候,他便从对手的身上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血腥气味,可是给他影响最深刻的却还是对手的眼睛。

    淡淡的嗜血光芒,狂热下隐藏着丝丝的冷静。当对面站着一个人时,这些士兵们眼神扫过的第一个地方就是咽喉。

    一个这样的人,哥特并不怕,两个他也不怕,甚至是三个这样的人围着他,他也敢拔刀上去对砍;可是当一支部队上上下下十几万人,每个人都用这种冰冷的,好象是在看待一个死人一样的眼神看着你时,试问还有几个人能保持平静呢?

    哥特很小心,可是在正面战场上,他却一败再败,这支该死的部队似乎就像是卯上了他一样,追着他手下的十几万儿郎一路到了西凉才开始休整。

    连番的失败,哥特知道,只要有这支凶悍的部队在一天,这龙翔西北的一亩三分地,他这辈子就是没指望了。

    打,打不过;退,却又有些不甘心。

    看着手下儿郎那死气沉沉的双眸,哥特知道自己这次是真的败了。战场上的失败并非是最致命的,可是当一支部队、一个民族,在面对敌人失去了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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