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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八十章:行军变故 (第2/3页)

乌斯一动不动的盯着我的眼睛,瞳孔放射出灼灼精光。

    “我就知道那个卑贱的私生子,能干出如此龌龊的勾当,他不过是个枢机院的掌玺神父,竟敢谋取至高的尊荣!”

    相比盖尤利乌斯的暴跳如雷,奥多西斯更多展现出不符合年纪的沉稳和老练,也许这正是俩人在枢机院所负责的不同分工,一个白脸,一个红脸,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可惜我不喜欢被算计。

    “米凯兰杰洛神父说,要做连接奈梅亨和梵蒂冈的纽扣吗?”奥多西斯双手撑着桌子,让自己看起来显得强壮,像是弓起翅膀作势翱翔的雄鹰。

    “我们将做您的左膀右臂,操控自如的两只手,手掌不可能有自己的思想,它们只会听从主人的指令,哪怕要去攥住跃动的火苗。”

    “两只手么?”

    我沉吟着抚摸嘴角,故意拉长声音:“米凯兰杰洛神父回去联络他的帮派,你们是不是也不要再耽误时间了?”

    我喝干净杯子里最后一滴酒,仍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唇,已记不清侍从第几次进来提醒出发的时间。

    “太累了,真想找个塞满天鹅绒的暖床好好打个滚,那上面最好没有臭虫和虱子。”

    “大人,罗洛大人领着前队已经出发了,就在刚刚。”侍从帮我整理铠甲的时候低声汇报着。

    “嗯!”

    我漫不经心的哼了一声表示听到,这锁甲后面系得真紧,我费力的喘了口气,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

    “比尔斯去哪里了?那个瘦瘦的巴塞尔小孩,不是让他做我的侍从吗?”

    “罗洛大人嫌他笨手笨脚,不放心在您身边伺候,决定让我来替换他。”

    侍从低头小心翼翼的站到一旁:“我叫尼姆,来自赫鲁斯贝克的布维尔村。”

    我仔细打量这个新来的侍从,他红扑扑的脸蛋确实像个从小侍弄庄稼的泥巴汉,稚气未脱的样子看上去只有十几岁。

    “你今年多大了?”我斜挎上披肩,用一枚鎏金的带钩将衣襟挂住。

    “十四岁,大人。”

    他拘谨的盯着脚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五岁就进了领主大人的城堡担任侍从,那时候……那时候布斯大人还不是赫鲁斯贝克的领主,我伺候的是另一位男爵大人,他经常夸奖我的。”

    “布斯?”

    我听着这滑稽的复数单词不禁哑然失笑,公牛的官方名字听起来貌似喜剧效果更强。

    “我当然相信你是个优秀的侍从,不过我曾经答应要比尔斯留在身边,身为一个贵族绝不可以出尔反尔,我不会赶你走的,布维尔的尼姆,但贴身的活计还得比尔斯来做,你能养马吗孩子?”

    “是的,我会养马大人,我的一位祖先曾经做过领主老爷的刷马侍从,我们家的人都会侍弄马匹,尤其是老爷的战马。”

    他挺了挺不怎么健壮的胸脯,努力表现的更自信:“我们家一直出侍从,个顶个的优秀,最厉害的甚至做到了持标侍从,您完全可以信任我,大人,我愿意摸着十字架发誓!”

    “好了好了,不要弄得那么紧张,我又没说要赶你走。”

    我接过长剑把它挂在腰上,鼓励的拍拍尼姆的肩膀:“把比尔斯叫回来,你去照顾我的马儿,所有马匹,包括驭马和战马,现在你是公爵大人的马倌了,幸运的小伙子。”

    尼姆感激涕零的差点跪下亲吻我的袍角,幸好我及时制止他进一步的过激行为,在这些出身寒微的农民孩子看来,成为贵族的侍从,绝对是能够光宗耀祖的出息差事,尤其所效力的领主,是帝国公爵这样的高级贵族,就像一个压根不识字的人,进入科研集团当了小项目组的头头,档次的提升绝非一点半点。

    走出营门的时候,刚好过了一天里最燥热难耐的中午,阳光把裸露的岩石烤的温热,连长在石缝的绿草也蔫蔫的耷拉着脑袋,其实这个时间段不太适合行军,人们都到达身体困乏的节点,沉重的眼皮让大家全沉浸在一股萎靡的气氛中,恐怕敌人也提不起精神,我自得的望着一列列昏昏欲睡的骑士从面前经过,十分肯定的想到。

    关在大帐的教士依旧反绑着双手,他们正被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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