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结果还是没想好 (第3/3页)
眼,偏过头去,“啊?你问我李白和赢?
我TM怎么知道!
要问你去问蜀山啊,她不是李白佩剑的同位体吗?
啥?
蜀山说李白把剑用去悼念刀圣沐白了?那你问了离火吗?
没问啊,那就去问啊!李白不会疯到把离火也给献祭了吧?”
剑灵,除却本体是剑之外,还有一个特点:
同名的剑灵和剑称作同位体,剑可以使用剑灵的力量,而剑灵也可以获知剑周围的信息。
“不过为什么你能进来啊……等下,难道你最后一个学生跪了?哇,这么菜的吗。”
空手轻抚寒气,手掌至手臂处明起金纹,那是剑灵的灵纹,“居然还能在你教了他之后死在第一个杀戮任务里,这TM也太菜了吧。”
她似乎感应到了什么,扫了一眼黑暗,手上的灵纹缓缓暗下,“好了,回头聊,我这有点事。”
不由分说地挂掉电话,拇指划过屏幕,点开了名为“光剑”的应用,拿着手机的手动了动,握住手机。
下一刻,一声《星球大战》开激光剑同款音效响起,手上黑砖块(划掉)手机作柄,从一端伸出了金色的光刃,刀刃震荡着,发出光剑的声音。
「System complete.Connect complete.」
手机屏幕上跳出这样的提示,当然没人能看到就是了。
遮着半张脸的围巾拉下,露出一张精致的脸,小巧可爱,看上去能萌死个人。
前提是那个人不知道这个小女孩到底干了些什么破事。
知道这张脸的人,现在都应该后退三步然后深吸一口凉气。
“哼,呵呵呵。”
不过黑暗中的那个家伙倒是没有这么做,反而是笑着朝前走了两步,沿着血管的铜红色亮起,不算强烈的光芒映出此人面容。
黑发扎辫,左眼血红右眼乌黑,手持镰刀。
此人是,大名鼎鼎大名鼎鼎的猎杀者,该隐。
据传他是个吸血鬼。
“剑灵吗?没想到这个地方也能遇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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