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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节 阴暗的绝路(前篇) (第2/3页)

自己身侧的大挎包。这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他当然一清二楚。最近在“不夜城”那边,这玩意儿似乎相当流行,尤其对于那些抵抗不了诱惑的年轻人来,它有着不可觑的成瘾性。外观看着就像是糖豆,只要放在嘴里嚼嚼就能够获得比槟榔和烟草更高几十倍的快感,要是卖不出一个好价钱才是理难容。不过……条子们差不多也该注意到了?要是只在“不夜城”传开也就算了,毕竟那就是太子爷家的后院,那帮警察废物窝在那儿无非就是个摆设,跟朝九晚五上班摸鱼的白领们没什么区别。在不夜城中谋生的大多数人就连派出所在哪儿都不清楚,他们出警最多也就是帮人家逮逮鸡捕捕狗之类的活儿。可西浦这边不同。高新分局的警察们就是以多管闲事儿而闻名的,你留个大胡子上街被撞见了他都能把你拦住盘问半。想把生意发展到这儿来,也不知道太子爷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也许那白痴就是个什么都不懂的黑二代,仅因为西浦和不夜城通过外环挨着就大胆地朝这边伸手了?这么来,最近好像常听到他带着一帮飞车党在外环闹事的传闻……算了,和我无关。权英龙自认为不是个傻子,他从第一接手这玩意儿开始就明白走这条路的利害,但他还是心甘情愿当了阿背哥的下线。一来这玩意儿确实有暴利;二来警察们应该也没那么快发现……不过干了两单生意之后,他就已经有退出的打算了。不能瞧了警察们的嗅觉,适时收手还来得及。至于走之前偷了阿背哥这么一包货……那就纯粹是他临时起意了。谁让阿背哥做人这么不地道。这么一包东西,太子爷收五成利他当然没意见,人家是惹不起的,又是东西的原主,成本费都放在那儿呢。可你阿背哥不过就是经了个手,你再拿四成就有些不像话了?再者来,沾了这种事情,也不是你递个辞呈就能退出的。权英龙也没想过自己就此金盆洗手,警察就不会找上门儿来。索性顺他十万块钱,明就瞅个空儿找辆车奔外省,总能逍遥一段时日。他边走边在心里制定好计划。太子爷应该不会来管这种事,他只会管阿背哥要钱;而阿背哥的“势力”也就是那么几个混子,只要自己运气不那么背撞到他们枪口上,那帮人应该是拦不住自己的。“沙沙……”“嚓嚓……嚓嚓……”两个细微的声音同时在耳旁响起,权英龙吓了一跳。他条件反射般藏到了一根支撑柱后面,探头朝外望去,却见一个留着寸头的大个子坐在橙色的车位锁旁,正瞅着权英龙的方向呵呵傻笑着。“龙哥你还跟我捉迷藏……呵呵,我都看见你了……”原来是他……权英龙松了一口气。他从柱子后面走出来,整理了一下衣服。这大个子他是认识的,真名倒不知道,只是大家伙儿平时都管他叫“安子”。听他很的时候就住在这里了,脑子有点儿问题,见了谁都嘿嘿地傻乐。他没有家,就住在停车场里面的一个放卫生工具的杂物间里。虽然人不聪明,但手脚却勤快,懂得是非,每义务在停车场里打扫卫生。见有人搬重物,他也会主动过去帮忙。既然不偷不抢,又会做事,大家便都由着他,时间一长也都喜欢上了这个傻子。有时让他帮忙搬个箱子,会顺手塞他点儿零花钱,有时便给些零食。他的“家”里那些衣服毯子什么的,听也都是大家送的旧物。至于物业方面,他们乐得有个劳力帮他们清洁停车场,也就听之任之了。而且,这傻子记人倒是记得蛮清楚,权英龙到这里总共也就来了四五趟,第二次来安子就开始跟他打招呼了。也难怪,人不是常吗,上帝给人关上了一扇门,必会打开另外一扇窗。这傻子人畜无害的谁都喜欢,住在这里的人,哪怕是对门儿的邻居都可能互不相识,可谁见了傻子都会跟他点个头,这也算是一种赋。安子正在削铅笔,这就是权英龙听到的那“嚓嚓”声的来源。不过另一种声音……权英龙掏了掏耳朵,他这几常常听到这种怪声,不知道是什么毛病。也许过几出了省去找个医院看看?在他眼角的余光中,某辆车的车窗玻璃上,似乎有一道白影一闪而过。但他回头看去,却是什么都没有发现,应该只是疑神疑鬼的心态造成的错觉。这么想着的同时,他和安子搭了话:“哟,削笔啊,要写字儿?”“嗯!”安子举起铅笔刀,“鲁阿姨送给安子的,安子要学习!”“学习……嗯。”权英龙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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