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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8章 鞋厂的事 (第2/3页)

没能摆脱这个命运,在十年前就处于瘫痪状态。

    厂里的设备早就卖掉了,现在厂里还有二百一十六名员工,靠着每月五万块的租金,生活都没有着落。

    按照易北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七百元,一名员工这十年的应发数,便是八万四千块的基本工资。

    也就是说,需要一千八百万才可以补发所有工人们这十年的工资收入,这还不包括那些到了退休年龄,应该一次性缴满社保,开始享受社保的工人。

    所以真正要解决人员的安置问题,至少得花两千万。

    太平鞋厂的报告里写着,过去几年其实已经在着手安置,当时把土地变现了,是可以应对清算的。

    不过当时鞋厂和乡镇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头的话有些隐晦,不过林肃已经可以猜到十之八九。

    既然是乡镇企业,所以资产应该是镇政府所有,就算是权证上写着太平鞋厂的名字,但土地真的变现之后,最后谁能拿到这笔钱呢,是太平鞋厂?还是镇政府?

    在林肃看来,按照当时的历史环境和政治背景,太平鞋厂的工作,也算是镇政府应该照顾的对象,所以镇政府也该像处置自己内部的公务人员一样,去对待他们。

    所以当时如果土地处置了,钱可以分给工人们作安置,如果还有剩余的,镇政府再和企业谈分配的事情。

    不过黄金时间已经过了,现在土地变现的话,已经不足以进行抵扣了,应对不了工人们的工资。

    林肃继续看下去,报告里提到了刘荣辉,说当时镇里刘镇长比书记的话语权重,厂里找过刘镇长,不过刘镇长并不正面回答,就想一直拖下去,拖下下届领导。

    在报告的最后,太平鞋厂提到,现在太平镇的书记已经换了新人,但事情绝不能再拖了,现在是否可以给厂子拿出一个圆满的处理方案。

    在报告的最顶上,有刘锦荣的批示:送郭镇长办理。

    很干脆,一点儿自己的想法也没有,林肃认为,刘锦荣肯定是看完了整个报告,不过这种事情,刘锦荣是不会上心的。

    而郭小波也是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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