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2章 合同这件小事儿  御书至尊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42章 合同这件小事儿 (第2/2页)

意。

    “著作权法案”,“文学法案释义”。

    赶巧了韩潇将这两本书也顺带买了下来。

    在路上,一连吃了三本书,小宓妃自然是发撑,睡了两天瘪瘪的肚子,被撑得直哼哼。

    刚才一时没忍住,还忍不住打了个饱嗝。

    翻看着合同,韩潇脑中回想着小宓妃传过来的感受,一条条著作权的法规在心里流淌,不断释疑。同时,一个个案例在脑中回荡。

    韩潇并非不相信柳晴,只是顺手而为,他相信自己会与这方面打交道,所以正好今天兴起。

    就当练手了。

    “有几个问题”

    韩潇抬起头,开口询问。

    “放心去问,小姐姐都搞的定!”柳晴信心满满。

    三分钟后。

    柳晴信心炸裂。

    “那这一条款在情况下,必然是有着差别的,当著作人本身不具有条款所列意义上的定义是,是否认为,两者具有等效的权威?”

    半晌没有回声,韩潇抬起头,后知后觉的发现,柳晴鼓着嘴巴,眼神不善盯着自己。

    糟了,问的太深了。

    韩潇的问题,任意一个摊开来讲,都可以作为一个本科生毕业的论文。

    “说!你是不是选修过法律?”

    “没有。”

    “那你之前是不是有花时间研究过相关著作权的问题?”鼓成包子脸的柳晴追问。

    还是没有——不过不能这么说。

    韩潇违心的道:“呃确实看过一点点”

    今日说法,上小学的时候确实看过。

    什么“老局长家的失窃案”、“尴尬的业委会”、“车影迷踪”、“我的丈夫不见了”悬疑惊悚爱恨纠葛法律犯罪,一个不少,比现在的电影精彩多了。

    “我就说嘛,”柳晴在心里舒了口气,她大学可是选修过法律的,虽然是环境保护法,但也是法啊。

    自己怎么能不如一个门外汉呢。

    原来是一个业余高手,这波不算亏。

    上面两个法规是我编的

    求推荐,求收藏!

    (本章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