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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一 集 1-5篇 (第2/3页)

惯思维是阻挡真相问世的两把利刃。当然也不乏一些吉卜赛人自身不明自已的真身以讹传讹推波助澜的作用,如公元1427年冬,有一批吉卜赛人到达巴黎,当他们被问及“你们从哪儿来?”的问题时,这批人声称自已的祖先是埃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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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习惯四海为家的吉卜赛人而言,从哪儿来并不重要,关键是自由之身不可失。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在他们看来,天下四处皆芳草,同是天下沦落人。是时间的大浪淘沙把他们带到这块地方,与当地的民众一起生活,接受他们的宗教信仰,直至入土为安。因此世上的“强势语言”在一段时间左右吉卜赛人的身世之谜不足为怪。

    >>除英国人认为吉卜赛人源出于埃及外,法国人认为吉卜赛人可能来自波希米亚,所以就把他们称作波希米亚人,也称他们吉卜赛人、吉坦人(gitan),西班牙人则称他们为弗拉明戈人,俄罗斯称他们为茨冈人。茨冈人,是人种的名称,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叫法。至于弹丸小国的阿尔巴尼亚人称吉卜赛人为埃弗吉特人,希腊人称他们为阿金加诺人,伊朗人称他们为罗里人,斯里兰卡人称他们为艾昆塔卡人等,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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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俗将吉卜赛人看成是一个天生流浪的民族,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吉卜赛人作为一个民族一直处于游移和动荡中,他们居无定所,以大篷车作为交通工具和住所,在一个个城市和乡间流浪,靠卖艺为生,乐此不疲。这抑或与他们的天性有关。但是从社会角度思考的话,或许当他们呱呱坠地的时候,作为一国的君主从来就不准备善待他们,因此,他们不愿用固定的边界将自已固定下来,仗着自已的才艺,浪迹天涯,难说这不是事情的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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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现代国家学说,吉卜赛人没有自已的核心利益,关心的则是一家一户的喜怒哀乐;他们没有宗教,没有上帝,没有国君,毋需对他们一一效忠;他们只是一技浮萍,飘到哪里,就在哪里生根。这种随遇而安的“小民”心态的形成其实有深刻的社会根源和历史根源。历史地看,这支弱小民族在当时深重的社会压迫下没有走向灭亡,而是一步步以自已特有的方式走向世界,说明吉卜赛人的民族性格中有其优秀的元素,经受了时间的刷洗。他们举手投足间强烈地表现出来美妙的舞姿,快乐的歌声,强烈的节奏,忧郁的眼神,传递着他们对生活的独特理解。他们将流浪的生命抒写成一代一代的历史,享受生命的过程,而视苦难和不幸为生命乐章的插曲,视死如归,这抑或是自然赋予生命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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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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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卜赛人与世俗大相径庭的性格必定有其缘由,因此,关于吉卜赛人究竟出自何处一直成为学界的不解之谜。吉卜赛人自称罗姆人(rom),这个名字在吉卜赛人语言中原意是“人”的意思。这也许是解构吉卜赛人身世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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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语言是心灵诉求的外化和载体,语言就是心声。学者们研究吉卜赛人身世最权威、最简便的管道还是从吉卜赛人使用的语言着手,可谓事半功倍。事实证明:吉卜赛人的语言源出于印度的语言,吉卜赛人的发源地在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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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方面做出突破性贡献的是18世纪后期的三位科学家:德国学者鲁迪格和格雷尔曼和英国学者雅各布;布赖恩。他们三人都是语言学家,分别研究吉卜赛人使用的方言,发现欧洲吉卜赛人的日常用语来自印度,其中很多词汇与印度的梵文极为相似,也与印度语系的印地语雷同。三位科学家几乎同时发表了他们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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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英国学者桑普逊在对意大利威尼斯的吉卜赛人使用的方言作进一步研究,为吉卜赛人来自印度的说法找到更加充分的证据。桑普逊认为,在威尼斯的吉卜赛人日常用的是一种混合语,这对外来移民是十分正常的,因为他们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架起与外界交流沟通的桥梁,采用混合语是一种既科学又符合人性的选择。按逻辑常识,在混合语中,占主体地位的首推本民族的母语,其次应是居住地语言和强势语言(如英语)等,按适当比例配置。语言学家研究吉卜赛人日常用语的构成,分析表明:理性的科学分析竟与事实结论相仿:在吉卜赛人日常语汇中,印地语词汇达518个,其次是他们生活的地方和与此有关的波斯至威尼斯的各种语汇430个,再其次才是英语词汇150个和意大利词汇36个。从此项外来语参与强度递减的程式中不难看出,吉卜赛人的“母语”在对外交流和沟通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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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得出的结论是,印度语言对于吉卜赛人的语言有强大的影响力。后来又有许多学者发现此种情况不仅出现在欧洲的吉卜赛人使用的语言中,亚洲的吉卜赛人也是如此,他们使用的语言同样含有大量印度语词汇,其书面语言的语法也同印度语言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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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口头语言、书面语言的传承,不可忽视的还有肢体语言的作用,后者有强烈的心理暗示作用;此外,无意识的习惯,以及有意识的心灵活动的外在形式,如艺术、歌舞等,无一不让人产生联想的空间:吉卜赛人来自世界的歌舞大国——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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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姆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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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语言、习性角度介绍了吉卜赛人的老家在印度,他们也自称是多姆人。那么多姆在哪里?据史学家和语言学家考证,吉卜赛人最初来自印度西北部,血统属高加索亚里安人,语言属印欧语系中的梵文。历史上,公元4世纪在印度次大陆西北部,出现一个分布很广,也很有名的族群——多姆族。历史只有重合,不会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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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6世纪,一篇用梵文写的天文学的论文中曾提到过多姆族,并称其为干达尔瓦(gand—harva,

    >>音乐爱好者)。多姆人有乐天的本性,也有歌舞的艺术细胞,但是才艺并没有为他们带来好运,婀娜多姿的舞蹈,婉醇的歌声只不过供王宫显贵的消遣。当曲终宴散时,多姆人全身而退,完全没有了在舞台上那分忘情的投入。尽管他们多才多艺,但连当地的农民也自以为比多姆人高出一头,禁止与他们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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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个以种姓、血统为依归的等级森严的社会中,艺人和以手艺为生的工匠都是下等人。历史就是王者的历史,当然没有“下里巴人”的一席之地,所以,吉卜赛人的大规模出走,与其说是出于吉卜赛人追求自由的本性,毋宁说是不堪忍受从心灵到身体的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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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研究者认为,吉卜赛人自10世纪前后出走系突厥人入侵之果。迁移的路线有两条:一是经波斯、土耳其进入南欧;另一条经亚美尼亚、俄罗斯到达东欧。文字资料表明:吉卜赛人5-7世纪出现在伊朗,15-16世纪已遍布全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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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热衷于追求个性解放,向往充分自由生活的民族,在内忧外患的压力下远走高飞了。他们一路好吗?吉卜赛人一路走过的历史告诉世人,人的主观意愿并不一定代表客观现实。主客观的分离是经常出现的事。这也是整个人类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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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5世纪后半叶起,外部世界对吉卜赛人采取限制措施,迫害他们的法令条例层出不穷,仅在德国和奥地利就有68条之多,这对憧憬旅行梦幻的吉卜赛人无疑是当头棒喝。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世界公民”吉卜赛人也难逃纳粹的魔爪,约有1/10的吉卜赛人死在集中营。这个事实再次证明了西方“自由世界”是多么的虚伪和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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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平民“皇后”入主白宫

    平凡身世

    奥巴马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洲裔美国黑人出身的总统,有关他的家庭,特别是作为第一夫人的米切尔·奥巴马必然进入公众的视野,米切尔是怎样一个人呢?

    米切尔出生在一个普通美国黑人工薪家庭,住在南部海岸的一个聚居区,一家四口挤在一居室带搁楼的平房;虽然小,但很温馨。晚上睡觉时,米切尔与比她大2岁的哥哥克雷格住在起居室,用隔板分开;这样的蜗居生活直到她和克雷格都上大学才告结束。

    母亲玛丽安是一个厚道本分的女性。在她看来与丈夫长相厮守,将孩子们抚育成人就是上帝赋予于她这一生的使命。

    米切尔的父亲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但给家人树起一个强者的榜样。在米切尔看来,父亲就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特别在他身患多种器官硬化症时也不将自已的困境挂在嘴上,作为俄勒网大学篮球队主教练,拖着僵硬的身躯在世界各地走动,根本不把残疾的身体当作行动的拦路虎。“所以我们不忍心看他起床。为了不劳顿他,我都不想去上学了。”米切尔说。

    米切尔除了继承父亲真诚,有担当的品格,还从母亲玛丽安身上继承了善良、厚道、通达的品质。心地善良的黑人老妇对女婿奥巴马从政不感兴趣,老人习惯在孩子们回家时谈些家长里短的事,对子女的社交从不打听。当米切尔首次与母亲谈起她的婆婆,奥巴马母亲是位白人,玛丽安心静如水:“这在我们家会成会问题吗?”米切尔说“我现是才知道他的母亲是位白人,我觉得这不是个问题。”真是知母莫若女呵。

    米切尔不谙政治,她的理想是当名医生,把病家从**痛苦中解放出来,这是她的一个梦。现在她站在他(指奥巴马)身边,并不意味在政治上是他的同盟军,或者日后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我是作为他的妻子站在他身边。我有责任保护我的家人。就像我的父母,兄长保护我那样。”

    美国中西部有一句褒奖人最高级别的话:“他(她)生活得依然很正常。”什么意思?就是国人说的“心静如水”,不为外界诱惑所动。

    大智若愚

    到了谈婚论嫁的米切尔一路寻寻觅觅,她与奥巴马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她俩的事之所以成为新闻,当归奥巴马横空出世。美国政府经历了小布什两届折腾后元气大泄。现时的美国需要改革,大量握有选票的白人劳工阶级呼唤有别于白宫政客背景的新领导人,引领美国继续前进。奥巴马此时出现有一定的必然性,这就是国人说时势造英雄。

    “一个成功男人背后有一个伟大的女人”,中国古话说“夫唱妇随”。

    米切尔与奥巴马邂逅在1988年,当时奥巴马在芝加哥的塞德乐-奥斯汀法律事务所从事夏季业务,恰好米切尔也在那里做知识产权的法律事务,她被指派成为奥巴马的学生,而奥巴马此刻也刚结束他在哈佛法学院第一年学习。命运将这对年青人联在一起,西人说是上帝的安排,国人叫缘分。

    奥巴马回忆他俩第一次见面,“我记得你的个头很高,穿着高跟鞋几乎与我齐肩,模样很可爱,态度很友善,谈吐颇专业,穿着缝制考究的套装,外罩一件无袖衫。”

    米切尔对面前的这位高材生也倾慕有加,恍惚觉得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突然闯进了她的生活。他们之间的关系发展神速,很快奥巴马被米切尔“恩准”带回家亮相,他受宠若惊。

    尽管如此,米切尔也不否认此举有唐突之嫌。届时,她的父母,还有兄长格雷克会说:“又是一个不能将爱情进行到底的人选而已,”他还说要家里同意这件事有难度。

    但直觉告诉米切尔不放弃,要将交友进行下去。她要求格雷克助一臂之力,在篮球场上考察奥巴马,因为她曾听到篮球教练出身的父亲唠叨:在球场上可看到一个男人立体的性格。格雷克不以为然:“人生的缺陷与球场上的表现无关。”然而,米切尔与奥巴马都有人生历练,举重若轻,他俩大事都不糊涂,按既定方向办。奥巴马是个篮球迷,要果真在篮球场上考察奥巴马,没准歪打正着给他“放水”的机会。

    米切尔与奥巴马是同一类型的人,志向远大,放眼世界;他们既是伴侣,也是战友,从共同的理想中获取爱情的养分,使爱情保持可贵的鲜艳。2007年,在新奥尔良,米切尔向丈夫倾诉她坠入爱河,为他的激情澎湃的爱国主义演说而倾倒:“当美国认识的世界现在展现在我们面前时,现实令人失望和感到不公平。但我们美国公民需要朝着构建一个未来去努力,未来应该是人们期待的。”米切尔为丈夫的伟人胸襟感到兴奋,自豪。

    就在那次刻骨铭心相互倾诉中,奥巴马向米切尔揭示了他深藏的爱的定义:“我最需要的是父爱,那是我从未拥有过的渴求。父母离婚后,父亲回到非洲,我仅探望过他一次。”米切尔听后心灵震颤:原来这个在万千民众前滔滔不绝,充满自信的男人竟是十分恋家的家伙。奥巴马在一次父亲节的演讲中说:“多年前我下决心实现我的承诺,我要击碎发生在我身上的‘轮回’——如果今世还能做些什么,我会把爱给我的孩子,我会成为一个好父亲。”

    由此可大致推断奥巴马需要的女**应具有父母般慈爱的风度,以弥补他生命中的缺憾。米切尔是在父爱的阳光下长大,对一个有担当男人的需要,她心领神会。

    父亲是她的精神偶像,哥哥格雷克在家中是项梁柱。“格雷克总是准备着灾难的降临。”米切尔说,有一次家中不幸发生火灾,格雷克在火势中拖着父亲沉重的身躯下楼梯,这一刻让米切尔好感动。格雷克还总是忙不选地找活干,右手做正经事,左手练习写字;如果格雷克有朝一日失去视觉,他也不会安分。“他就是这样性格的人。”母亲玛丽安平静地说,“他不得不面对事实,他摊上一个时运不济的父亲。”

    也许命运教会了逆境中兄妹俩该如何善待生活。倘若父亲能够站起来,能够去工作和享受生活,那么米切尔和格雷克就不用强装欢笑了?人有时很无奈。

    米切尔找到一个能忍受病残父亲的男人做自已的朋友,恋人,丈夫。“不是她特别有眼力,而是她想要找的就是这种人。”孔子说:“道不孤,必有邻”。

    回归本色

    有情人终成眷属。米切尔与奥巴马于1992年结婚。由于为他俩证婚的牧师里维德·杰里迈亚·赖特以反美立场著称,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人们由此质疑奥巴马的爱国心。此时此刻,米切尔挺身而出:“显然,如果听信这样的谗言,我们就不会走到一起了,”她还说,“布莱克从在这个城市工作起,即完成角色转换,成为令人尊敬的教士。我喜欢和他在一起。”

    布莱克和米切尔双双走上电视台发声明,与观众交流,以澄清社会流传的不实之词,“这是我成年以后第一次以这样的方式与公众交流,我真的为我的国家感到自豪。”米切尔说。

    米切尔的大度还表现在十分注意自已的讲话和行为举止,因为选民抑或通过观察她来了解奥巴马何许人矣!

    2007年2月,在威斯康星的一次教士集会上,米切尔说,“我尤其荣幸成为目击国家变化的见证者,我周游各州,心中留下的印像是,我们的人民是团结的:我看到衣阿华州的农民与芝加哥南部的人一样辛劳,我看到美国人民忍受一样的痛,我们需要为自已的家庭做一样的事。”米切尔体察民间疾苦的言行为奥巴马竞选加分。notredame大学的罗伯特·施穆尔说,“可能关系到她丈夫能否赢得白宫总统宝座。”

    布莱克·奥巴马终于成为开创美国新一页历史的人,他的当选说明美国的民意并不是随政治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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