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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章 重回案发现场 (第3/3页)

才发现鞋子不见后,他立马蹲在了地上,然后大声质问。

    这举动看起来很傻,它导致自己的明确位置会暴露给潜在敌人,甚至还有可能引来门外的便衣。

    但这一行为其实是白昼深思后得出的。

    首先,对方拿走了白昼早已藏好的鞋,就说明,对方起码是在白昼进入案发地点以前就已经开始跟踪了。

    因为,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无从得知鞋的位置。甚至连白昼是否是光脚进去这一信息的无法得知。

    这说明有没有那一嗓子已经无所谓了,反正人家已经知道自己在哪儿了。

    其次如果这一嗓子能引来便衣那就再好不过了。

    现在的最起码有三股势力:便衣、白昼、以及暗中潜伏的跟踪者。

    其中便衣的位置最为明确,其次就是已经被跟踪者发现为了的白昼。

    如果此时单靠自己的能力逃走,十有**会被隐藏在暗中的跟踪者干扰从而产生变数。

    所以,到不如直接把便衣引来,到时候两个暗处的人,谁出手都会显得捉襟见肘。

    最后,这句话也可以用来确定对方的目的。

    如果对方因听到这句话而走出来,这就代表危险性会被大大降低,也可确认对方是有所求。

    但如果对方并没有走出来,那危险系数就会大大提高,这会迫使白昼强行唤来便衣入局,以保证自己脱身时的安全性。

    白昼在说完那句话后便静止不动,仔细聆听着周围的声响。

    他的理论最坏的结果也就是既没有惊动便衣,而对方因自己的行为而放弃捉弄,马上过来杀害自己或者京东了便衣,但自己并没有顺利脱身,结果被便衣抓到。

    无论是哪种结果,都要比现在这种敌暗我明的状态好上太多。

    周围静悄悄的,无论是便衣还是跟踪者都没有出现。

    白昼的心情跌进谷底,难道又要死上一次?天知道自己还能复活多少次

    思考中的白昼全然未觉,一个身着白色衬衫的身影静悄悄的在他身后靠近墙的位置出现。它浑身是血,怀中抱着自己脖子上那颗已经不见的头颅,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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