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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我要打五个 (第2/3页)

话。

    程远没理他们,几个混混就恼羞成怒开始动手,甚至其中一个混混还拿出把蝴蝶刀吓唬他。

    他身上挨了几脚,就找机会推开面前的混混,跑到宿舍其中一个喜欢锻炼的男生床上,抽出一条手臂粗的臂力棒,重量合适,手感不错,冲了过去展开了一挑五的壮举。

    程远从他们发型衣着看出他们是混混,不是本校的学生,出手也就不留手,沉重的棒子专往他们头上招呼。

    可惜,当年的程远没有练过,一对五,就算有臂力棒在手也不能无伤完胜,结果便是,程远给其中三个脑袋给开了瓢,血流一地。

    在当时,程远下了死手,用尽力气往他们头上打,臂力棒也够结实,他在被揍的短时间内就思虑清楚,做了决定。

    对方不是本校的,那么猖狂到学校里打人,这是其一。

    其二是程远当年算半个未成年人,满十六岁,却没满十八岁。

    最后一条也是最重要的是,对方持刀,这问题就大了,所以,程远根本就不怕下手重把人打出毛病,或者打残变白痴,是一点都不怕,狠劲他有,从小打架经验一点都不少。

    小学,别人笑他没妈妈,是野种,笑他爸爸是酒鬼、烂赌鬼,听了,他就跑上去把人一顿揍,打到他们服,打到他们怕,打到他们不敢再在他面前说。

    初中,学生打架这些校园暴力事件,比高中更多,高中生理智起码多一点,初中生可是没多少正常理智的,容易冲动,一言不合就打多得是,你不惹人,人惹你,软弱就被欺负,在那种大环境下,程远也是靠一股狠劲打出来的,让人不敢随意欺负。

    法律常识,他也懂,这种情况把人打残,他也是正当防卫,至于是否防卫过当出人命,他不去考虑,当时自身安危受到威胁,已经把他的血性激发了出来。

    混混们有刀,程远也怕自己被捅几刀,决定先下手为强,第一个干倒的就是拿刀出来的那个,接着顶着拳脚,再次干倒两个。

    剩下两个也没少挨棒子,只是没被程远打中头,程远自己也挨了他们不少拳脚,剩余两个混混更是拿起宿舍的凳子也往他身上招呼,打得昏天暗地,令他受伤不轻,最终被剩余二人打趴了,肋骨都断了一根。

    还好有一个舍友及时回来发现宿舍有人打架,还见血,就赶紧去找了校保安过来,最后分开他们,擒下了混混。

    此事在校影响极大,引起校领导高度重视,在市影响也不甚至政f都重视起来,校外混混持刀进入本市最好的中学殴打学生,事情根严重,影响很恶劣,要严办。

    结果和程远事先考虑的一样,他作为正当防卫,把人打伤不轻,三人被他打破头,造成脑震荡,其中一个还很严重,他却一点事都没有,不受任何责任,不用赔钱,他也受伤不轻,是受害者。

    反而,程远受到学校的安抚,住院医疗费不用自己出,更是收到一笔五千块的封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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