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奇袭 (第2/3页)
举剑,为不列颠的荣耀而战!
架盾,身后是我们的家园!
伤痕,是纪念战争的勋章!
死亡,应历史的要求退场!
胆怯,懦夫才拥有的权利!
退缩,将被历史长河淹没!
也许我们会受伤,也许我们会死亡。
只要还能够挥剑,只要还能够举盾。
吾等是王国的剑!吾等是王国的盾!”
所有的战士就举起了自己的武器,随着洛羽夜一起高喊。
“吾等是王国的剑!!!”
“吾等是王国的盾!!!”
“全军!备战!!!荣耀与不列颠同在!!!”
“吾等领命!!!荣耀与不列颠同在!!!”
整支军队的士气瞬间飙升到了一个极点,如果有其他人在这里,一定会非常震惊,紧靠着几句话就硬生生把一支队伍的士气给拔高到这种程度,这种事情,就算最英明的王者也不太容易做到吧。
但这就是洛羽夜的人格魅力,天生就能让信服,让人不自觉的去信任的他,可谓是最好的王者人选。
“轻甲骑士出列!”
“遵命!”
四百名身穿银质轻甲的骑士从队伍中走了出来,整齐的站在一边,在他们背上,都背着一只箭筒和一把长弓。
大多数人认为骑士都是身穿重甲手持骑枪,英勇无畏的冲在最前方的重量型兵种,但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骑士也是有着划分的,分为擅长冲锋的重甲骑士,和机动力高,擅长骚扰的轻甲骑士。
重甲骑士全部都是高大,身体健壮的骑士们,只要健壮的骑士,才能在穿着沉重的铠甲后,还能在马上平稳的握住骑士枪,不然还没完成冲锋就先因为握不稳骑枪而掉下马,不就闹笑话了吗,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洛羽夜,没办法,谁让人家力气大呢。
轻甲骑士则与之相法,他们大多体型瘦弱。但身体灵活,弓术优良,特别擅长骑射,他们在战场上的定位更趋向于骚扰和追杀,虽然没有冲进敌阵的重甲骑士那么有震慑力,却能搞得敌方烦不胜烦。
而接下来洛羽夜要做的事情,都要仰仗这些轻甲骑士。
“高文、爱得朗萨、萨克迪,在这里做好战斗准备,轻甲骑士,跟我来。”
骑上爱马,洛羽夜按照划分来说,应该说是属于是重甲骑士,虽然在大部分人看来,他更适合做轻甲骑士,可当他们看到洛羽夜那可怕的力量以后,都悻悻的闭嘴了,这种家伙,做什么,都会是战场上的杀神吧。
洛羽夜也不是没想过做轻甲骑士,但可惜的是,他和弓相性不合。
并非是说他学不会弓术,实际上他的弓术还是很强的,只是普通的弓都太脆弱了,平时还好,一旦用了魔力放出,任何长弓都承受不住他的拉力,最多放出一箭,就会报废,根本无法修复。
所以最后洛羽夜就完全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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