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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6章 我怀孕了 (第1/3页)

    那是一张中年男人的脸。(飞速小说网 www/feisuxs.com)om

    他年纪在40岁到50岁之间,鬓角的头发略微秃进去一些,眉毛浓黑而整齐,一双眼睛烔烔有神。

    程天心记得他,这是义兄秦海的师傅----赫连城。

    是大名鼎鼎的神偷人物。

    据秦海说,赫家是世代的神偷家族。

    而赫连城是个根骨极佳,耳聪目明,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才,是天生注定干神偷这一行的。

    他天生筋骨就较常人柔软,行走无声、听力与嗅觉非常灵敏,而且对古董珠宝尤有鉴识的直觉。

    这些都是天赋,一般人是学不来的。

    所以秦海说,只要赫连城出手,就没有偷不来的宝物。

    可想而知,这位赫连城有多么了不起。

    程天心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里遇见赫连城。

    据前世秦海所说,他是15岁那一年,在赫连城到他们小镇旅游的时候正式认了赫连城做师傅。

    她仔细一想,突然想起秦海今年刚好15岁。

    这么说,赫连城此趟之行,会有非常收获。

    如果可以,她也想像秦海一样,做赫连城的徒弟。

    只要认了赫连城做师傅,对她的复仇大计将有非常大的用处。

    这样想着,她连忙打开了车门,亲自下车接见赫连城。

    “叔叔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吗?”

    她脸上保持着礼貌而得体的微笑,既不冷淡,又不过分热情。

    郝连城为人清高,他素来不喜欢巴结讨好他的人。

    天色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而昏暗无光,但赫连城看到的分明是一双比他曾经耗尽心力偷来的夜明珠还明亮的眼睛。

    仿佛有一种可以洞悉人心的本事,只是这么匆匆一瞥,它就已经夺走了人的魂魄。

    他惊讶于这双眼睛的特别。

    但他又是那种非常善于隐藏自己情绪的人,很快,他就敛回了心神。

    他语气温和地对程天心说:“小妹妹,我到此地旅游,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一场大雪,照这样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而我感到非常寒冷。我刚刚看见你们在用暖手炉暖手。请问你们还有多余的暖手炉吗?能否借我一用?”

    昏暗无光的雪地里,程天心的笑容就像冲破乌黑云层而出的太阳一样明媚而温暖。

    她毫不犹豫地将手中的暖手炉递给赫连城,豪气干云地说:“叔叔,这个给你!”

    赫连城没想到对方会这么大方,笑着接过,对程天心说:“小妹妹,谢谢你!”

    “不客气的,叔叔,外面天气冷,你还是赶紧回车里待吧!”程天心关切地说道。

    “小妹妹,谢谢你的暖手炉。”赫连城在上车之前,再次诚挚地表达自己的谢意。

    程天心回到车里后,泉叔将自己怀里的那个暖手炉拿出来,递给程天心,又有些埋怨道:“大小姐,你把暖手炉给他,你自己怎么办?”

    程天心将暖手炉重新塞回泉叔的怀里,淡淡一笑:“我不冷!”

    两人推阻了三四次,泉叔最终都拗不过程天心,只能使用两个暖手炉。

    程天心将手插进口袋里,眼睛看向了窗外。

    赫连城的车子就在他们车子旁边。

    她看过去的时候,正好看到赫连城用意味深长的眼神打量着她。

    两人的视线,蓦然交接上!

    两人视线交接的那一瞬间,程天心唇畔溢出淡淡的微笑,朝赫连城点头问好。

    赫连城也微微颔首而笑,笑容却别有深味。

    这个小女孩,还真是懂得照顾人!

    视线短暂交接后,程天心又若无其事地移开视线。

    她不接受泉叔推给她的暖手炉,一是为泉叔考虑,二是为了博得赫连城的赏识。

    她知道赫连城在旁边观察她。

    想要得到,就必须有所付出!

    对于曾经饱受无数痛苦折磨,最后又惨死的她来说,这点冷算什么!根本就是微不足道。

    在原地滞留了大半天后,大雪终于在傍晚的时候,停了下来。

    此时的天色,已经完全昏暗。

    泉叔的车子和赫连城的车子在道路畅通后同时前进。

    经过旅馆的时候,赫连城将车子停在了旅馆门口,人则下车走进旅馆。

    程天心的车子则继续前进。

    她看着郝连城的背影,忍不住心想,不知道她和赫连城下次相见是什么时候呢?

    泉叔的车子缓慢地前进。

    大概十分钟后,程天心坐在车里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喊自己:“小妹妹,小妹妹!”

    熟悉的声音让她一下子就回神来,她猛地看向窗外,真的是赫连城没有错。

    郝连城的车子与她的车子平行,他正趴在窗边,一边热切地看着她。

    他不是去旅馆了吗?为什么又追回来了呢?

    她急忙让泉叔停下了车子。

    车子停下来后,她打开车窗,看着对面的赫连城,问:“叔叔,有什么事吗?”

    此时的赫连城也把车子停了下来,他看着对面的程天心,诚恳地说:“是这样的,前面的旅馆已经住满了人,而我对这里人生地不熟,你知道哪里有旅馆吗?”

    程天心听到这个消息后,忽然心花怒放。

    但她并没有将自己的情绪表露于外,而是一脸真诚地对赫连城说:“叔叔,现在这么晚了,要找旅馆不是容易的事,我的家就在前面,如果你不嫌弃的话,你可以去我家住一晚!”

    赫连城心中感动,但还是觉得不好意思:“会不会太麻烦你了?”

    程天心大方地说:“不会的,我家的房子现在是空着的,那里有足够的床位,叔叔放心好了!”

    赫连城略思索了一下,然后微笑地看着程天心,点头说道:“那好,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程天心的笑容仿佛甘泉一样清甜。

    就这样,赫连城接受了程天心的邀请,随着程天心回到了程天心以前的家。

    前世她和母亲住在小镇中心的一个住宅区里。

    住宅区的环境简陋,里面住的都是每天早出晚归为生活拼搏的底层小人物。

    顾宁安买下的房子,是五成新的二手公寓,在a栋二楼。

    因为房子太久没人居住,程天心怕灰尘太多,不方便接待客人,所以带着赫连城先来到了隔壁秦海的家。

    敲门的时候,她的心情无比忐忑,一生之中都没有这么忐忑的时候。

    随着门的打开,她终于见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孔。

    眼泪突然就像泉水喷泄而来,汩汩从眼窝深处涌了出来。

    前世除了妈妈之外,秦海是对自己最好的人。

    而前世的她,因为和秦海来往密切,还不知道被哪个天杀的拍了照,最后被钱芳咬定她红杏出墙,因此惨死。

    如今再见到秦海,她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静

    秦海看到程天心的时候,也激动不已:“天心,你回来了。”

    秦海和记忆中的一样,容貌没有发生变化,只是时间倒退,使他看起来更年轻。

    “哥哥!”程天心双目噙着泪,连声音也变得颤抖起来。

    秦海握住她冰冷的小手,目光中全是真挚的感情:“天心,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

    程天心喜极而泣。

    分离了一世,我怎么可能不想你?

    怎么可能不回来看你?

    她情不自禁地抱住了秦海:“哥哥,我一直都很想你。没有一天不想。”

    这一世她一定要引出上辈子偷拍她照片的那个人。

    不把他碎尸万段,她誓不为人。

    秦海也紧紧地抱住了程天心:“天心,自从你走了之后,我也是很想你,总是担心你能不能适应那边的生活,现在看到你我真的很开心。”

    两人抱着互诉衷肠一会儿,才意犹未尽地离开对方的身体。

    程天心擦了擦眼泪,整理了一下自己激动的心情,看向旁边的赫连城,对秦海说:“哥哥,这位叔叔来此时旅游,但是旅馆已经住满了人,所以我让他过来住一晚。”

    秦海看着赫连城,见他气质沉静,心想他肯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心中莫名对他产生好感,连忙热情地打招呼:“叔叔,你好,外面天气冷,快进来坐吧!”

    赫连城双目幽深地看着这个俊美无暇的少年。

    这个少年约摸十五六岁,个子却已经在一米七以上,一袭略微紧身的黑衣将他完美的身材展露无遗,狭长的凤眼下长着一双清澈的眼睛,眼神却早熟沉着,有别于一般的孩子。

    “哎。”他微笑,轻轻地应了一声。

    秦海招呼他们进去,他让他们住在客厅里,而自己则走进厨房,亲自下厨为他们准备吃的东西。

    秦海的父母是一对老实的夫妇,态度也非常热情。

    他们穿着朴素的衣着,岁月的沧桑无情地磨光他们年轻时的美丽光采,使他们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老。

    程天心看着他们,想起他们以前对自己的关爱,眼泪又涌了上来。

    前世自从她回到程家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这对善良的夫妇。

    她怕程北来不高兴,所以一直都不敢回来看他们,后来大学毕业后也忙着工作,没多久就嫁进了李家,一心一意侍候丈夫袁立,更是没有时间回来。

    现在想想,她觉得前世的自己,真的活得很窝囊!

    把有限的时间都耗在恶毒的人身上,却忽略了真正对自己好的人的关心。

    她希望今世可以好好弥补他们一家人。

    大概十几分钟后,秦海为他们三个人捧来了热腾腾的面条。

    他煮的是西红柿鸡蛋面,材料虽然简单,但却香气扑鼻。

    程天心笑着对赫连城说:“叔叔,我哥哥的手艺可是一流的,你一定要试试!”

    赫连城先用勺子尝了一口汤,仔细品尝了一会儿,连忙点头称道:“这汤很鲜美!”

    秦海笑起来,一排白牙在灯光下闪闪发亮,目中里全是专注和热情:“想要煮好一碗好面,首先就要加入适量的水,待水开了后放入面条,大火煮沸后加入一小碗冷水,这样面条就会变得柔韧,吃起来的时候松脆,又不黏牙。同时,材料也是非常重要的,我选择了新鲜的鸡蛋,新鲜的西红柿,还有白菜也是新鲜的。最后,我再加入少量的味精和鸡精,让面和汤的味道更鲜美。”

    他说得头头是道,让赫连城一下子就对他产生好感来。

    赫连城又尝了一口面,细细地咀嚼起来,将面吞下去之后,他连连点头称赞:“小小年纪厨艺就这么了得,不错不错!”

    秦海的目光看着赫连城,变得耐人寻味:“最后,还有一样东西,在吃面的时候,不可缺的。”

    说完,他变魔术一样变出了一样东西。

    秦海的手中突然莫名亮出了一瓶辣椒酱。

    那瓶辣椒酱用一个椭圆形的透明玻璃瓶装着,上面是一层澄黄色的液体油,而下面则沉淀着紫红色的辣椒混合物,看起来非常诱人。

    秦海亮出一口炫目的白牙,冲他们嘿嘿地笑:“这是我自己做的,你们一定要尝尝看,不尝后悔!”

    对这瓶突然出现的辣椒酱。除了程天心和秦海的父母不感到意外,泉叔和赫连城都感到颇为意外。

    程天心知道,秦海是个非常聪明的人,别人要花三五天看的书,他一天就能消化完。

    他虽然聪明,个性却叛逆,不喜欢任何一种千篇一律,循规蹈矩的生活方式。

    他喜欢刺激又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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