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什么是民主 (第3/3页)
英勇的部队受到检阅。
李德迟疑不决地点头。一阵纷乱的脚步声传來。三军副官们跑來了。空军副官贝洛的短裤穿反了。施蒙特还在扣纽扣。海军副官上衣的纽扣干脆瘸子的屁股。。错了扇子了。但丽达与米沙还沒來。
丽达走姿优雅地走向警卫住房区。走过拐弯时听到米沙的声音:民主就是实行以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管理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那么民主是什么呢。很多人一定会说。这个问題很简单嘛。民主就是代表大多数人的意愿。比如有5个人去旅游。4个人想游泳。1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一定是去游泳。如果最后的决策是去打球。那就变成专制了。
可别忙。当我们把上面的例子稍微改变一下。你就会惊愕地发现。这个‘民主’竟然是只披着羊皮的大尾巴狼:比如5个人中有4人认为1人该死。那么民主的决策就是‘合法’地把那个可怜的家伙杀死。
你也许会说。这沒什么错啊。如果大家都认为一个人该死。那他怎么可能沒罪呢。事实上。民主的内涵远非‘大多数’这么简单。所谓民主。不是多数人意志的体现。也不是尊重少数人的意见。而是赋予每个人平等的权利。另外也不要忘了。这个民主可不是免费的午餐。你想得到他。是要花钱的。
丽达不由地停止了脚步。侧耳倾听起來。米达继续滔滔不绝:我举个例子。1935年5月。在美国华盛顿州。有个叫帕里什的清洁女工被老板解雇了。这本來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那年头。‘下岗’的人多了去了。谁又会在乎一个女工的工作问題。
可对于帕里什來说就不算小事了。下岗就意味着沒饭吃。沒有工资可怎么生活呀。美国这个国家是个契约社会。人人都会利用法律來保护自己。因此。帕里什沒有向有关部门反映。也沒有找领导诉苦申冤。而是一纸诉状就把自己的雇主。。西岸旅馆给告上了法庭。
有趣的是。帕里什并沒有说老板解雇非法。她想反正也干不成了。不如拿回点钱才是真的。于是。她依据罗斯福新政时期颁布的《最低工资法》。要求西岸旅馆补偿欠她的工资。
根据《最低工资法》规定。雇员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每周14美元50美分。但帕里什的工资每小时只有25美分。也就是每周不到10美元。远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作几年算下來。老板一共欠她216美元19美分。这对于一个下岗女工來说也不算小数了。起码能有口饭吃。
听众发出一阵感叹。鲍斯特说:此事如果发生在德国。先得找劳工阵线和力量源于快乐组织。然后才能向法院申诉。
鞑靼:要是在苏联。你还沒打算上告。就让克格勃给抓起來了。
事情还沒结束。这样事情让罗斯福的新政实际上陷于绝境。因为那个老板把《最低工资法》告上了法庭。美国民众认识到。无论罗斯福的新政挽救了多少美国人。无论罗斯福本人多么的英明、正确。绝对不能把手中的权利交给他。自己的命运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中。这样一來。美国避免了走向专制……米沙俨然变成了政治家。
干什么呢。元首发火了。有人在背后说。丽达吓了一大跳。回过头來一看是冉妮亚。满脸的不耐烦。丽达才想起自己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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