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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实业(上) (第2/3页)

的科举考试

    宋真宗之弟商王赵元份之孙。嘉祐七年(1062年)被立为皇太子。宋英宗多病,最初朝政都由曹太后掌管。治平元年(1064年)五月后,宋英宗才开始亲政。但是宋英宗亲政半个月后就爆发了濮议事件,这场争论长达十八个月。时间起因是宰相韩琦提请讨论关于宋英宗生父的名分问题。朝中因此分成两个派别,一派认为应称宋英宗生父濮王为皇伯,另外一派则认为应该称为皇考。最终曹太后下旨,称宋英宗之父为皇考。才平息了这场争论。但总体来说,宋英宗还是一位有为的君主。他继续任用前朝能臣,也大胆挖掘新人。宋英宗也非常重视书籍的编修,《资治通鉴》的写作就是他所提出发起的[46]  。[40]

    变法党争

    参见:王安石变法、新旧党争

    主持变法的王安石

    主持变法的王安石

    宋英宗去世后,他的长子宋神宗赵顼[48]  即位。宋神宗在位期间,宋朝初期制订的制度已经产生诸多流弊,民生状况开始倒退,而边境上辽和西夏又虎视眈眈。宋神宗因此锐意改革,启用著名改革派名臣王安石进行朝政改革,将其任命为参知政事。王安石推行的新法包括均输、青苗、免役、市易、保甲、保马、方田均税等。但是,新法的实行遭到了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对新法强烈反弹。加上全国天灾不断,宋神宗的新法实行的决心也有所动摇。[49-50]

    熙宁七年(1074年),北方大旱,一名名叫郑侠的官员向赵顼上呈一幅流民图,图中景象惨不忍睹,宋神宗因此受到极大震撼。第二天宋神宗就下令暂罢青苗、方田、免役等十八项法令。尽管这些法令不久之后得到恢复,但宋神宗与王安石之间已经开始不信任。熙宁七年四月,王安石第一次被罢相,出知江宁府。后来变法派中的官员吕惠卿肆意妄为。王安石因此回京复职,但是他依然受到保守派的坚决阻挠。熙宁九年(1076年)六月,王安石长子去世,王安石借机坚决求退,宋神宗于十月再次罢免王安石的相位。[50-51]

    后人对熙宁新法的评价非常两极,新法的推行效果远不如王安石预想。新法的实行虽然大大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和耕地面积,但是却严重增加了平民的负担。熙宁新法在军事上的改革也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军队战斗力无明显改善。加上王安石操之过急,将需要很长时间社会演进才能完成的十余项改革在短短数年内全盘推行,使变法陷入了欲速则不达的困境[52]  。而且,新法实施到了后期,条文与执行效果相差越来越大,一些措施从利民变成扰民。新法执行过程中用人不当也是最后失去民心的原因,变法派中如吕惠卿、曾布、李定和蔡京等都是人品相当有争议的人物。有的更被视为小人。对于这次改革,以“大历史”著称的史学家黄仁宇评论这次变法:“早我们之前九百年,中国即企图以金融管制的办法操纵国事,其范围与深度不曾在世界里其他地方提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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