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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二十七章 青春期的诗 (第3/3页)

果她能够更主动一点的话,也许我们真的会在一起。只是现在想得多了,也更成熟了,这些东西反而没有感觉了。”许蕴明不是傻子,那么明显的事情如果还看不出来就白活这么长时间了,很早以前他就在等,等对方能够先表达出来,但是没有,感情这东西稍纵即逝,那种感觉已经淡忘了。

    先艺看着许蕴明:“那如果以前我表达的更主动一点会不会跟你在一起?”

    许蕴明耸耸肩:“很有可能,其实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对你们都很有好感,如果真的是你们跟我告白的话,我说不定真的会接受。”

    “这么说,我也没把握住了。”先艺说这句话的时候,眼角露出笑意。

    许蕴明笑了笑:“你现在应该很庆幸以前自己的害羞吧,我也很庆幸你们都这么害羞,更庆幸自己是那么被动。如果以前真的有那么一段,也许现在我们不会有这么好的关系。有时候做朋友比做爱人要好得多。”

    先艺笑着点点头:“是啊,很庆幸,我觉得蕴明哥你是那种对朋友要比恋人好的类型。每次我们有什么事打电话给你,你都会赶过来,如果我是你女朋友一定会吃醋。”

    许蕴明两手一摊:“谁知道呢,也许有了女朋友我会变的,又或者真的像你说的那样。”

    在我小的时候,每周我都会用尽心思去找一张很好看的信纸,每周一封,藏在桌洞固定的角落里。信的第一句话千年不变——见字如面。她明明就坐在我前排的左边的左边,但这四个字,让我有种跨越生死轮回万水千山的慨然。前不久我们坐在一起吃饭,干干净净的纸笺,就好像我纯净温暖的笑脸。她说。

    记得是那本《幻城》让我有了当一个文学青年的愿望,而这个愿望一直持续到现在。当时我会帮很多很多人写情书,情诗。很多人都会慕名而来。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我的一个很好的哥们找我帮他写一首情诗,我还很是自作聪明亲手将情书折成一个爱心的形状。最后我在我以前一直暗恋的一个女生的抽屉里发现了它。我从她桌角的缝隙挖出了扭成麻花的爱心。

    原来她从来没有拆开过,我笑着……

    直到现在我仍然记得,那种纸条大混战的盛况.有时甚至可能只是"下课一起上厕所吧"这种小事,也会成为课堂上漫天飞舞的纸条中的一分子.作为中转站的同学如果被老师盯的慌了神,有的也会不小心把给甲的纸条扔给了乙,于是就极可能出现"你真是个笨猪"和"谢谢夸奖"这种精彩对答。

    初中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弄坏一个女孩子的自行车,拔掉气门芯,或者堵住锁眼儿。然后得意洋洋地跨上我自己的坐骑,做扬长而去状。骑出两步远,回头看,看她在原地急得团团转。直到很多年以后,看了那部叫做《情书》的电影,里面两个藤井树在夜幕里边摇车灯边对着英语卷子答案,我才明白当初有关单车的种种恶作剧隐藏着一个腼腆少年的情怀。

    只是以前我不曾明白,为什么我破坏了那么多次,她就未曾想过换个让我找不到的地方停车,为什么在单车罢工后,她宁愿走回家也不要让别人载。那是因为,她也有如我一般的期盼,偷偷的希望有那么一次,我在弄坏她的车子之后,对她说:上来吧,我载你回家!——摘自许蕴明高中时代的日记

    (最后的这段,摘自朋友空间日志,已得到许可O(∩_∩)O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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