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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2 (第3/3页)

当朝宰相姚崇,姚元之。他手上的那串数珠是当年天后武则天手赐的南海贡品,如此巨大的碧色珍珠,世间仅此一粒。所以,常百兴一见此手串便明白了来人的身份。

    难办的是,常百兴并不是姚元之要找的那个人。他全都弄错了。

    半个月前,在东都洛阳发生了一起大案,当朝权势熏天的太平公主的大总管被人杀了,刺客就是鼎鼎大名的小兴。没有人知道小兴的真实姓名,也很少有人见过他本人。他有一个极凶残的习惯,凡是不经过中间人而直接找上他的接头人,都将被他杀掉,当然,他也会不负所托,将那位死者的事情办好。与此同时,他还有一个狂妄的藐视官府的恶习,就是他每杀一个人,都会让官差们在那人身上或左近,找到一个写有“兴”字的小小布条。

    不过,小兴为人极其谨慎,他从不为同一雇主工作两次。显然,姚元之并不了解小兴的这一怪癖。

    小兴刺杀太平公主的大总管那一夜,常百兴也在场,他是受一个专门收购赃物的波斯商人委托,去偷盗太平公主的奇宝珍珠裙。珍珠裙到手后,他被大总管的尸首绊了一跤,身上沾了不少的晦气。

    也许是他慌忙逃离洛阳的太平公主府时,便被姚元之的线人盯住了,以为自己就是小兴,才有了今天这一出戏。

    一万缗就是一万贯钱,这可是一大笔财富。人们平日里常说的万贯家财,指的就是这么一笔财产。有了这么一笔钱,即使是在百物腾贵的长安城里,也可以算是一个头等财主。常百兴有些动心了。

    不论从哪一方面讲,干偷儿这一行的都是些胆小的人。故老相传,每个偷儿的师傅在传授徒弟技艺之前,需要徒弟牢记的重大戒律之一就是杀人。也就是说,他们这一行的规矩是:偷窃失手时,只能自怨技艺不精或时运不济,绝不能暴起伤人,只能相机逃走。倘若偷儿伤了人,便沦为贼,那时连赃物也没有人肯收买,在本行之中自然没了出路。

    至于说翻墙越脊,穿堂入室,那是本行中的技能,与波斯商人穿行于西市,买进卖出诸般货物毫无分别,所需的是胆小中生出的谨慎。狂妄的大胆对于他们来说,就好比是致命的毒药,需要戒之慎之。

    常百兴十几岁出道,大江南北行走了十几年,从未失过手,也从未伤过人。不过,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如今他在考虑自己是不是该改行了。

    他心中明白,偷儿改行干刺客应该十分便当。偷儿要做的事情是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将要取的物件取走,而大多数的时候,他要取的珍宝都收藏在物主的身边或寝室之中。如果他不是如以往一样小心翼翼地拨锁开箱,而是直截了当地将沉睡的主人一刀刺死,大概比不惊动他而取走财物还要容易一些。

    当然,常百兴明白,事情也许不会这样简单,但只要有一段时间的细心策划,一定不会出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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