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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零一章 韦公子 (第2/2页)

   后来韦公子前往苏州担任县令,此地有一歌妓,姓沈名韦娘,艳丽绝伦,韦某与之欢好,问道:“美人叫做韦娘,名字是否取自春风一曲杜韦娘这句诗词”韦娘道:“不是。我母亲本是名妓,十七岁那年认识了一位咸阳公子,与大人一样,都是姓韦。两人交往三个月,互订盟约。后来公子返回家乡,这年八月,我便出世了,因此叫做韦娘,其实是为了纪念生父。父亲临走之时,赠给母亲一对黄金鸳鸯,至今仍在。只是一别之后,再无消息。母亲.日夜思念,最终抑郁而死。贱妾三岁那年,卖给沈妈妈做女儿,所以跟她同姓。”

    韦公子闻言,羞愧无以自容,嫖到女儿身上,实在是天道循环,报应不爽。默念良久,想出一条毒计,假意邀请韦娘饮酒,暗中在酒中投毒,韦娘喝下酒水,痛呼呻吟,很快便即毙命。

    韦公子叫来戏子乐工,赠予重金,命他们埋葬韦娘。韦娘生前认识许多才子名士,这帮人有钱有势,听说韦娘被害,怒气填膺,前往官府告状。韦公子倾尽所有,贿赂上司,这才免去一死,但官位却无论如何也保不住,怅然离职,卸任返乡。罢官那年,刚刚三十八岁。

    自此后魏某忏悔己过,再也不敢作恶,但由于品行有亏,遭致上苍处罚,家中虽然妻妾成群,却一个孩子也没生出。无奈之下,只有请求叔叔给他过继一名儿子。叔叔见他德行恶劣,生怕他教坏小孩,虽然答允过继,但也提出条件,必须等韦某老死之后,才让继子入门。

    韦某愤愤不平,一气之下,想要收容罗慧卿,让他给自己送终,可惜族人不肯答允,最终只有作罢。数年之后,罗某身染重病,奄奄一息,弥留之际,捶胸叹气,说道:“宿娼之辈,都不是人啊”叔叔闻言感慨“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看来他活不长了。”于是将次子之子,送入韦府。一个月后,韦某果然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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