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二三事(3) (第2/3页)
人稀,虽经多年垦殖,于土地上,尚留莫大之利源,而其荒芜不治者,非我国民无趋利之心,实是以农家之力不能承担经济之责任也。小农以金钱限制,不能谋经营之发达,虽有时明知添益肥料、更换种法,收获即大有增加;又有时明知开一水道,筑一堤防,于将来利益大有增加。然而,皆为经济所困难,不能为所欲为。农学要术,即便为农家所掌握,也存在资金缺乏,无力经济的问题。只有大资本集股经营,才有保证。
我西北之大农庄、大牧场、垦殖公司、农牧公社,规模大,资金足,远比一家一户、自给自足的小农之家,更有力量经济农牧,推广农学要术、畜牧之道。但是,我国家以农耕立国,历来重农而抑商,列于四民之末的商贾位卑而下,操商贾之业而具陶朱之才者少之又少,当世商贾多是中人之资,雄杰英豪者不过寥寥尔;近人虽则笑贫不笑娼,已经不再过分轻鄙工商之民,然而细审诸公司、诸公社、诸农庄之经营章程,粗疏者多,而精细者少,无论农牧之生产或者商业之经济,听命办事之人多有,而少见能筹谋经济之才,东家资本虽多而经营布置不尽合理,耕牧之术亦毫无改良,加以商社公司之名,也不过虚有其表,不堪于用而已。
九尺之台,起于垒土,事情要一样一样的做起来,慢慢趋于完善也是很不容易的,没有想象的那么轻而易举,更不可能一蹴而就。
如今之西北,所谓集股公司,所谓垦牧商会,所谓农垦公社,一应以农牧垦殖为主业的行庄字号,都不过是略具雏形,犹如初萌之芽,新植之树,人才缺乏,经营循旧,观念陈腐,眼光短浅。内部和外在的种种缺陷、不足和困难,足以让其中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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