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故伎重演。 (第2/3页)
壮狼断尾。
虽然舍弃的东西不同。
但这样做的目的是相同的,继续生存,延续生命。
这样做的勇气和魄力是相同的,是值得尊重和敬佩的。
沈落石开始佩服这只貌似土狗的狼王。
它不但狡猾,机智,残忍,而且果断,凶悍,具有超凡的魄力。
毅然甩尾挡刀,可以说是最聪明的决定。
不但挡住了飞速刀锋,在断尾的那一瞬。
骤然的刺痛刺激之下,强大的爆发力让它竟然一窜数仗,远远的拉开了与追敌的距离。
在痛苦的刺激下,拖着一条伤腿,跑得居然比兔子还快。
如果有人说我的腿受了伤,我跑不动了。
千万别相信他的鬼话。
狠狠的在他屁股上捅一刀,刺激一下,我敢保证他跑的比兔子还快。
。
沈落石略一迟疑,飞身直奔飞蹦的“兔子”而去。
此时的狼王已窜入了狼群的势力范围。
沈落石心中暗暗叫苦。
面对有被而来的狼群,绝不可能再让自己故伎重演,突然袭击,再次透过狼群追杀狼王。
迎接自己的必将是一场激烈的搏杀。
冲入狼群,自己生还的机会很渺茫。
也许可以砍杀几十匹饿狼,但最终必会力尽被群狼撕成碎片。
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面对狼群,自己也无法后退,只有一直向前,奋力一搏。
既然退也无法避开狼群包围,何不放手进攻也许还有突出去的机会。
他已突入狼群包围,直追狼王。
奇怪。
他竟然故伎重演,在狼群中追逐着狂逃的狼王。
群狼竟然站立原地,一动不动的看着。
没有合围,没有进攻,甚至没有任何阻挡。
它们只是静静的看着他和狼王的追逐游戏。
它们的眼里透着沮丧,怀疑,愤怒。
昨晚突遭袭击,粹不及防,狼王仓皇逃窜,它们也许可以原谅它。
但今天它召集,组织他们一起围攻羊群部落。
结果还没合围,他们的领袖却像兔子一样被敌人追赶着到处乱跑。
他们感到无比屈辱,无比愤怒。
不是对敌人的愤怒,是对狼王的失望和愤怒。
狼群之王应该是保护群狼的狼中之神。
不应该是一只祈求狼群保护的秃尾巴土狗。
它让狼族在敌人面前丢尽了脸,失去了所有的尊严。
被人追着打的是狗。
绝不会是狼,孤独,高傲,凶狠的狼,何况它还是狼中的王。
有这样的狼王,简直是草原狼族的奇耻大辱。
它们不再承认眼前的这只土狗是自己的主宰。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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