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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章 嘲笑 (第2/3页)

年戴过戒指的痕迹,因为被取下,手指上有一圈的颜色较浅,毕竟是四十岁的女人,低头的时候,眼角已经有了些微皱纹。

    岁月是这么可怕的东西,只是一晃眼,已经是十八年。

    当年费尽周折万般保全下来的孩子,终于平安长大,继承了父母的容貌,这样挺拔而优秀,站在这里,提醒着自己,当年也曾经有过那样的疯狂,那样与全世界为敌也要和那个人在一起的执着。

    只是,一切都过去了。

    所有惊心动魄的故事,那样疯狂和叛逆,生离死别的痛苦,曾经一夜一夜辗转反侧的煎熬,这些年的时光,都会像旧日记一样,被埋在灰尘之下。终有一天,会被渐渐忘记,只留下别人嘴里的只言片语,无人记得。

    百年之后,尽数埋葬。

    -

    虽然说着“我们是朋友”,但是易云攸还是在下午四点下了线,用他的话说,是“我妈打电话让我回家”。

    他说得云淡风轻,林郁也绝不会猜到,在他这句话的背后,本来有一个计划,他本来这个周末并不准备回家,而是决心表白之后,然后回去说服自己的父母,他要交一个喜欢学术研究的理科生女朋友。

    易家并不是什么小家族,即使比不上秦家,也是有着自己企业的。易云攸的母亲,和沈泽的母亲,还有“秦夫人”,当年其实是同一所贵族女校里读出来的同学,三人境遇各不相同,秦夫人更是远嫁,但还是有机会的时候会偶尔坐在一起喝一杯下午茶的。

    正是因为这样,易云攸才和程曦成了挚友,甚至比和跟程曦一起长大的沈泽关系更好。

    用沈泽的话说,大概是因为他们身上都长着“反骨”的缘故。

    不过易云攸终究是在父母期望下长成的独子,已经计划好的命运,继承家族企业,可能闹一两段无伤大雅的风流韵事,但最终会找个大家闺秀联姻。

    他的反骨,只够支撑他走到这里而已。

    -

    不过林郁压根不知道这些。

    这一个多月和程曦关系越来越好,这几天更是干脆和程曦并肩而战,他整个人的心情都是不错的。连白小胥替他传达了“黎老怪这几天又收了不少同事儿子的结婚邀请函,心情非常坏”这样的信息,都没影响到他的心情。

    因为晚上廘战要去pk场和南风打架,他作为“廘战最好的朋友”其实也是唯一的朋友自然要去加油。所以他只能趁下午完成这周唯一的娱乐:采药。

    上次的极品药草人参娃娃被抢,狼族又出示了截图证明火狼虽然打死了林郁但还是没抢到药草,所以林郁身上最好的药草是一支灵品的朱雀草。

    他准备自己采点朱雀草来,试一试灵品药草的水。

    跑了半天,包裹都快堆满了,他跑回仓库清货,正准备出城,结果一个组队邀请甩过来。

    【私聊】天启对你说:小鱼mm。

    林郁进了队伍。

    【私聊】你对天启说:我是男的。

    队伍里已经有五个人,除了浣花天启,还有个穿得很妖娆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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