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第四章 情人.情敌 (第2/3页)
的家族势力比起自己小小的狗帮来可强了不知道多少倍,所以又不能太直接地拒绝任非繁。
“你帮不帮?”任非繁话锋一转。 冷冷的问道。
苟盛一诧,愣了一下,无奈之下只能答应下来:“帮,任公子要苟某人怎么帮?”苟盛心里想着估计也就是找那几个打自己手下的人的麻烦就是了,反正就算任非繁不说自己也准备为自己的手下掏回‘公道’。
“晚上给我把我现在的这家公司烧了,明天我打一百万到你帐上。 ”任非繁。
“任公子,这不太好吧……”苟盛脸色一变,烧谁的公司也不能在这个时候烧他的公司,现在烧他的公司,谁都知道是自己狗帮做的了,这么明显地事情,傻子都能想地到,到时候自己狗帮就该散伙了,自己继续去吃劳改饭。
“两百万……”
“这……”
“三百万,事成之后,我安排条路让狗哥去加拿大,是等风声过了之后再回来还是永远在那定居都随狗哥喜欢。 ”
“好!”苟盛果断的答应下来,虽然他不是很愿意这么做,可是如果自己不答应地话,肯定会遭到任非繁的记恨,到时候自己狗帮一样也散,自己还不知道能不能躲过任非繁的追杀,还不如现在答应下来,还未必需要到跑路那个份上,而且就算跑路还有三百万,同样能够潇洒过下半生。
*****
林锋进入校园里,依然是络绎不绝的往来学生,来到一处石凳上坐了下来,这是他以前经常坐的那块,那个时候自己闭目养神的时候,慕容兰总会来打扰自己,从来不需要自己亲自去找她的,向来都是慕容兰来找自己,不论自己是不是想她了,不过过往的学生却用着奇怪的眼神望着林锋。
“不要再跟着我了!我是不会和你约会的,你个小白脸……”远处传来一个熟悉地声音。 林锋心头一喜,那是慕容兰的声音,不过她似乎遇到苍蝇了,需不需要自己去帮她赶走苍蝇呢?林锋心里思索着,他们似乎在往这个方向走来,自己只要在这等着就可以了。
所罗苦笑着,自己脸白那是事实。 可是那也不是他自己愿意的啊,谁让自己天生就是个血族。 如果是后天的血族的话,或许还能因为后天的原因保持着人类时候的肤色,可是自己天生就是个血族,生下来就是这个皮肤,晒太久地太阳除了让自己的皮肤过敏之外,没有任何地作用。
本来他一直没有在意过自己的皮肤,可是自从被慕容兰说了整整三个月的皮肤后。 就连所罗自己都觉的自己的皮肤的确是太白了,其实这就是一个顺从心理,被说的多次了就会理所当然地这么认为了,就好像一首普通的歌曲,如果经常性的听的话,自己上口了,自己就会觉的还可以甚至觉的好听。
“其实除了我的皮肤白一点外,其他的方面还是很出色地。 不过这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发展之后,你才能体会的到。 ”几月的追求慕容兰的经理并没有让所罗的经验上涨,反而越加地白痴起来,在这个方面所罗就是绝对的小白,他听说女孩子喜欢的不外乎金钱、样貌、权利、气质,而且他自信在学校里绝对没有其他人能在任何方面超越自己了。
“这只能说明你还是个小白脸!不折不扣的小白脸!等你什么时候能表现出男子汉气概来的时候再来找我吧。 ”慕容兰不屑的说道。 和他说过这句话的男生不下百人,没想到看起来还满有学识的所罗居然也能说出这么没营养的话来。
“可是难道你就不能给我个表现的机会吗?我都约了你不下百次了,你连机会都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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