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风头正劲 (第2/3页)
是先进战斗机,还有更加重要的战略核力量特别是提高核力量的可靠性。
可以说当时巴基斯坦的处境非常艰险。
第二次朝鲜战争结束后,美国全面收缩战线在二零一五年底就宣布,将按计划从阿富汗撤军。
如此一来.美巴关系急转直下。
既然不需要在阿富汗对付塔利班与恐怖份子美国就没有必要继续向巴基斯坦提供军事援助。
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二零一五年底巴基斯坦向美国提出采购f劲战斗机,美国先是答应了下来,随后却决定具出售简化后的“国际版”而不是巴基斯坦希望获得的标准版战斗机。
与此同时美国却答应向印度出售标准版的f22a。
可以说正是美国在印巴政策上的倾斜迫使巴基斯坦不得不寻求更加可靠的准备来源与合作伙伴。
巴基斯坦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中国。
在常规军事力量上只要中国出售j20,巴基斯坦就能获得与印度对抗的手段可是在非常规军事力量上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二零一六年中期印度自建的“歼敌者”号核潜艇下水。
虽然这艘潜艇并非印度宣称的那么先进,很多技术均来自俄罗斯比如所使用的反应堆就是已经被俄罗斯淘汰的过时货。在具体性能上,“歼敌者”号也不够先进不但比不上同时期的先进攻击核潜艇,比美国的“洛朽矾”级、俄罗斯的“阿库拉”级与中国的鹏级都差了一大截。此外.受本国工业实力限制“歼敌者”号的预计栖装周期长达七
个,最快也要到二零二三年才能服役。但是这艘潜艇下水.意味着印度成为五个核大国之后第六个具备自行设计与建造核潜艇的国家而且印度很有可能在随后建造战略核潜艇从而获得完备的三位一体战略核打击能力。
受国力限制,巴基斯坦要想与印度展开全面军备竞赛肯定不可能。
可以说,只要没有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巴基斯坦就不可能在军事实力上超过印度。
只是从国家安全出发巴基斯坦又不得不紧追印度的前进步伐。
虽然事后巴基斯坦当局出面澄清巴基斯坦从未谋求获得与国家实力、以及国家基本战略不相衬的军事力量,即暗示巴基斯坦未考虑过建造核潜艇,但是以当时的情况,巴基斯坦肯定希望能够得到中国的帮助,提高核弹头的性能.比如使核弹头小型化,以此来对抗印度的战略威胁。
正是这件事让博茨曼说出bsp; 事实上当时黄峙博在伊斯兰堡仅与巴基斯坦军方签署了人员培刮协议,即在中国向巴基斯坦交付j20之前,帮助巴基斯坦培训飞行员。
更加长远的合作比如开发jx战斗机,则是后来的事了。
至于帮助巴基斯坦完善核力量更是无中生有。要知道,这绝对不是军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以黄峙博的级别,别说向巴基斯坦做出保证连向傅秀波建议的权利都没有也就不可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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