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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章当嫁不当嫁 (第2/3页)

欲。

    “下跪何人有何状告可有诉状”大老爷发问。

    堂下妇人跪倒,“回禀县爷,事发紧急,是以无有诉状。”

    普通老百姓要打官司,须先递状子,所谓的状子,官方称谓“诉状”,颇似今天的起诉书。这份状纸,要写清案由与事实,一般百姓不识得字,都有专门的“代笔”。递了诉状才能启动办案,这是程序。

    这县爷看起来很好说话,虽然没有状子,也开始审案,询问妇人状告何人,因何事情。

    老妇突然就扑倒在地,哭天喊地,委屈的不行的架势,“老妇崔氏,嫁为李家妇,现状告儿媳何氏,我儿大郎,尸骨未寒,她就要改嫁,是为不忠,我们老夫妻两个无人侍奉,是为不孝,而我儿三郎,年纪尚幼,无人照看,是为不仁,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女人,请老爷判她罪责。”

    简旭一听,原来是婆婆状告儿媳妇。

    县爷立即派衙差去把被告带到公堂。

    被告带到,简旭一看,年纪轻轻,也就是二十挂零,衣着朴素,面庞老实,见了老爷翩翩而拜。

    县爷喝道:“堂下可是何氏”

    女子又拜:“正是民妇。”

    县爷又道:“现在你婆婆状告与你,说你夫婿尸骨未寒,你却要改嫁他人。”

    何氏道:“我夫君故去已过一年,如何说是尸骨未寒。”

    老妇崔氏在一边吼道:“当初你说要为我儿守节三年,如今刚过一年而已,你就要改嫁,这件事有诸位邻里可以作证。”

    围观的那些家庭妇女叽叽喳喳的议论的议论,批评的批评,撇嘴的撇嘴,显然是对何氏的作为一致反对。

    何氏看来是个不善言谈之人,被老妇一问,立即闭口不言。

    老妇就咄咄逼人,历数儿媳妇的不是,无非是刚刚那套,他们老夫妻无人侍奉,小叔子年纪尚小,等等。

    何氏也不敢大声说话,悄声辩解道:“公婆也刚五旬,叔叔却已十八,如何是不孝不仁不义。”

    老妇不依,也很健谈,历数古代的贞洁烈女,满口仁义道德,把个儿媳何氏批得是体无完肤。

    简旭看那何氏泪眼汪汪,紧咬着嘴唇,也不敢反驳,似有隐情,却又难以启齿,被婆婆的一顿骂,开始啼哭。

    县爷被老妇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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