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落仙镇风雪(2) (第2/3页)
我。他忽地冲出房间,腾腾的下了楼,径直走到那两个人面前,高昂着头,蔑视的看着他们。
“你们要找我”
那两个人看了看简旭,对望一眼,“错了,不是狗三。”转身要走,被简旭拉着。
“什么狗三,我看你们是狗屎,爷爷我这相貌堂堂的,怎么就是狗三,睁开你们的狗眼好好看看,我叫简旭,刚刚为何追我,还来到这里胡闹。”
那两个人道:“见你跑,我们才追。”
简旭道:“我跑你们就追,有毛病是吧,山上很多兔子跑,你们去追吧。”
那两个人忙低头赔笑,“误会误会,告辞。”
算了,得饶人处且饶人,简旭朝他们俩的背影吐了一口,“呸,什么东西。”重又回到楼上,那女子也出了房间,正要下楼的意思,看到简旭,忙问:“公子,下面何事”
简旭道:“无事,都摆平了。”
女子道:“那就好,请公子去奴家的房里小坐一刻。”
又长长一揖:“敢问小姐尊姓、芳名”
女子轻轻叹口气:“风尘之人,愧对父姓,叫我燕燕便可。”
小娥把几碟小菜端来,又备了一些果脯蜜饯之类的甜点,燕燕小姐佐酒喜食甜品。
把酒倒上,雪白的杯盏里满是紫红的液体,小娥把酒杯往简旭面前一放,抿着小嘴,颇为得意。简旭知道,这是葡萄酒,在这个时代,一般中原人氏很少看见,更别说是拥有了,权且让小娥骄傲一番,不揭人短,不扫人兴致,这也是对人的一种尊重。
“哇这是什么酒,好漂亮,好香。”简旭故作惊奇。
燕燕笑笑,眼睛更显得细长,嘴角翘起,像一个含苞待放的蓓蕾。
“这是葡萄酒,一大食国的商人来到此地送给我的,我一直珍藏着,诗与酒,都需与知己共享。”
简旭对这酒没什么兴趣,对燕燕的这番话却是真的受宠若惊,一面之缘,白开水般的清淡,如何要这般厚待知己,赶紧起身施礼,也不言语,只是充满感激的看着燕燕。
燕燕端起酒,皓腕玉碗,与那高脚杯与晚礼服比较,却是另一番情趣,加上这香气四溢的美酒,简旭着实有些沉醉。
“公子,燕燕自小沦落风尘,每天迎来送往,笑是假的笑,哭是假的哭,话是假的话,那些拜倒在我脚下的,那些捧我为神的,只不过都来自某些欲望,没有人懂我的心,而今日,公子寥寥数语,便让燕燕的心迹袒露无余,我自知微贱,不敢比那伯牙,但公子实实是子期在世,让我郁结于内的心思,得以抛付,来,我敬公子。”
简旭把酒端起,还是不知道说什么为好,有时,当你把别人感动的时候,反过来也就感动了自己,无以言表,唯有沉默不语。他轻摇酒杯,侧目观看,酒色呈樱桃红,不错;再把鼻子靠近,吸气,上品;最后小酌一口,嗯,好酒
燕燕和小萼见简旭这一层层下来,不知他在品酒,只道是他对酒好奇呢。
燕燕朝门口努努嘴,小娥识趣的退了出去。她起身,走到一边的侧案,拿起那首两个人合写的诗。
“知我者莫若公子也,可是公子,燕燕虽生性愚钝,但对公子也略知一二。”
简旭一听,莫非她认得太子,没有这么巧吧,也没有这么倒霉吧,一不小心,成了大腕级别的公众人物。
“小生不才,愿听小姐赐教。”简旭故作镇定。
燕燕把诗放下,慢慢走过来,像长了小猫的脚,悄无声息。
“公子是在逃命吧”她说道,那样子,并不奇怪,那语气,仿佛在说一件与简旭无关的事情。
简旭却惊慌了,忽地站起,差点脱口而出:你认出我是太子可是这惊慌在大脑里打了个旋风,倏忽便消散,他叹口气,刚想把自己川资用尽、无奈饥饿、沿街卖唱、被骗到阎府的事情对燕燕讲,当当当,有人敲门,燕燕以为是小娥回来了,喊了声“进来”,一声爽朗的笑,进来之人不是小娥,而是那个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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