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南征北战(十四)席卷(上) (第2/3页)
几十艘是中华公司台湾造船厂建造的帆缆系统中西合璧的大帆船,南洋常见的马来人的三角帆船也有几艘,南中海极少见得阿拉伯帆船也有一艘。总之,这是一个巨大的,活动的现代帆船博物馆。
300艘辅助舰上搭载的是中华军第一师和第三师的主力部队、外加炮兵团一个,还有外籍雇佣兵军团,总计21000名步军战士,携带着120多门各种野战炮、十多门攻城重炮、十门轰天炮一类的臼炮。
跟在舰队后方的,则是中华公司与沿海各地商家、佛郎机及犹太商人们组织的商船队,包括在夺取马六甲控制权后就要出发的第三次遣欧商船队。各大商家跟着中华公司来南洋,自然是做生意来的,而且,如果一切顺利,各大商家将把手伸到荷兰人、英国人、法国人的贸易据点中去,将这些西洋鬼子统统从南洋赶走,从此马来半岛以东的所有贸易市场就由中华公司垄断。在尹峰计划中,佛郎机人葡萄牙人是特例,中华公司将保留葡萄牙人在东亚海域的航行权,让葡萄牙人成为中国商品在欧洲的代理人。而其他西洋鬼子想要中国商品的话,尹峰打算只允许他们到马六甲、万丹或者马尼拉、台湾与中国商人交易。
模仿三十多年以后将出现的英国著名的航海条例,尹峰拟定了中华公司管辖区海运条例:在马六甲以东、西太平洋海域,北至日本南到爪哇,凡在此海域范围内,从欧洲运到中国得货物必须由中国船只或原商品生产国的船只运送;凡从亚洲、非洲、美洲运送到中国以及中国人各殖民地的货物,必须由中国船只或中国殖民地的船只运送;出口中国货物商品也必须由中国船只运送,等等。而葡萄牙人只允许经营马六甲到澳门至日本长崎这一条航线而随着德川幕府锁国令的执行,很快葡萄牙人会连日本的贸易航线也无法经营了,只能乖乖地做中国的贸易代理人。
此条例中的各款明显是针对大量从事“中介贸易”和海运的荷兰、英国,给葡萄牙人开个小口子,不过是因为尹峰现有力量垄断东亚海运绰绰有余,但是还没这么大的力量去争夺印度洋航线,开拓去欧洲的商路都是十分困难。想要能够自由地往返欧洲、东亚,还得夺取印度洋、非洲的一些据点才行,这是要等国内局势稳定后再说了。留下葡萄牙人,也是避免显得中华公司吃相太难看,惹得暹罗等国家闹事。这也是为了在战争时期,使葡萄牙人成为欧洲列强和中华公司之间的中间人:毕竟中华公司要大兴海外贸易,还是得和欧洲人打交道的。
中华军第一师整编以后,留下一个团镇守台湾,然后南下吕宋和李星第三师汇合。本来还要等着过年后再出兵南洋,但是爪哇情况紧急,马六甲的形势也不乐观,因此尹峰在命令颜思齐先期出击爪哇后,也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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