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契约与首战 (第2/3页)
吏不得单凭己意使任何人经受刑罚。
其二:我中华上国万民之中任何人,如未经依据律法之判决,皆不得被朝廷官吏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
其三:朝廷必须保护一切海外子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除战时与吾等敌对国之人民外,一切商民,倘能遵照法规习惯,皆可免除苛捐杂税,安全经由水道与旱道,出入全国各地以经营商业。
其四:台湾、琉球、吕宋、西婆罗洲及南洋各地华人皆为我中华上国之子民,从今以后朝廷得允许所有海外华人与各布政司民人共浴王化,自由往来。
其五:废止朝廷和各级官府对商民等百姓一切强制和买、采办,除战时以外一切无偿劳役需废止;对商民强制的捐输也需废止,矿监税使等一律废除;律法无明文记载的赋税商民一概有权拒绝缴纳。
其六:朝廷准许各布政司举荐公认的商民代表驻京,组成议事局;一切朝廷相关赋税,未经议事局与朝廷诸大臣会商决议,绝不许颁布执行。
诸位股东,赞同以上誓言请上来签字,以后我们将同舟共济,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这些誓约条款实际上都是以商民为主体在发言,按尹峰的想法是十分笼统和局限xing很大的,没有采取具体的办法来明确限制朝廷官府的权力使用,甚至连英国的大宪章都不如。
但是,中华公司董事会的会议上,甚至这样的契约都是无法通过的。曾棋以历朝历代皆无此种做法为由反对,被尹峰一句话堵了回去:“我等如今所干的事,就是历朝历代从来没干过的事。”
最后,还是尹峰靠自己的威望强行通过了这六大誓言。
不过,这些契约、誓言还是明确了“未经审判有罪不得杀人”,“不得无罪没收私人财产”,“民众不同意就不得擅自征税”等对当时中国人来说比较震撼的条文。
那些家财万贯,却不得不向贪官污吏行贿度日的财主们忽然发觉尹峰就如同自己家的亲人一般贴心;那些以前无权无势、侥幸来到这里的灾民们不敢相信地听着周围学生军们的解说,目光炯炯地向尹峰看去,把他当做了圣人在世
虽然在场人群中,商民对六大誓言的感触最深,但是一些敏感的民众也本能地看到了誓言中有利于自己的内容。
“我们商人,真的能和朝廷平起平坐了吗”
张玉宇喃喃地自言自语,梦呓似地看着手中的纸张,猛然站起来高喊着:“尹船主,算我一个我来签字”
股东大会最后变成了轰轰烈烈的反明誓师鼓动大会。在四周围热烈无比的气氛熏陶下,所有股东都签字画押了。很多股东在晚间睡觉前才清醒过来,后悔不迭,但已经来不及了:自己参与造反的证据已经落入尹峰手中了。很多精明的商人们在尹峰发动群众造成的气氛下,一时之间失去了冷静和理智,糊里糊涂就签了字。这也不奇怪,毕竟文化大革命般的政治集会,原先的历史时空中还得等法国大革命之后才会发生,其梦幻魔术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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