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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5:关于李旦的资料 (第2/3页)

得到允许,租了李旦的房舍作为英国东印度公司在日本的总部。1613年,李旦在家养病,约翰萨利斯和松浦法印的女婿前往问候。1617年秋,李旦的一个女儿生日,有50多位中国华侨前往祝贺,赠送很多珍奇的礼物。

    李旦的几个兄弟和儿子都从事海外贸易。李旦的一个兄弟叫李华宇,当地人称之为甲必丹华,在长崎作为李旦的代理人。另一个兄弟在中国,主持李旦的商务贸易。李旦的第三个兄弟居住平户,直接襄助李旦。李旦之子李国助,追随其父,参与所有活动。16171618年、16211624年,德川募府颁布将军贸易特许证给李旦,16141618年李华宇获得朱印状,16171618年李国助得过朱印状,从事台湾贸易,并利用台湾进行对福建的转口贸易。

    郑芝龙随李旦到日本,曾“寄身门下”,“以父事之”。李旦“把几艘船和大量财富交给他监管,委托他在交趾支那和柬埔寨经商”,“郑芝龙出色完成任务,给主人赚了厚利,并获得巨大的信任”。

    在荷兰人占有台湾以前,李旦、颜思齐、郑芝龙共同以日本的平户、长崎和台湾的云林、嘉义一带为基地,从事对日贸易和海上武装打劫活动。1622年,荷兰人重新占领澎湖,劫掠福建沿海,受到明朝水师的强力反击。李旦与颜思齐密商后,出面调节,荷兰人遂于1624年退据台湾。

    1625年8月,李旦去世,李旦集团另一个首领颜思齐也于一个月后去世,郑芝龙继承李旦的位置,成为李旦集团的首领,纠合余众脱颖而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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