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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符箓店铺,主雇契约 (第2/3页)

却是很恭敬,讨好的意味十足。

    阁楼二层本是上任伙计的起居室,面积就更小了,不过也够住了,现在自然让给了李天泽居住,而那上任伙计雇期已满,已另谋高就,李天泽见都没见过,昨天也是东家在看店,听东家说的。

    李天泽的工作除了招待客人和记录账目外,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在夜晚开启护店法阵,保证此店安全,其实那护店阵法垃圾的很,只能起个警示的作用,不过晚上有修士不停地在巡逻,再加上坊市外的阵法倒也安全的很。店铺最怕的是贼偷,万一有贼李天泽还得发传音符通知巡逻队。巡逻队其实夜间并不总在溜达巡查,作为修士,所谓的巡查只要放出神识查看一翻即可,比监控录像还要看得全面细致,坊市中有一办公小楼,是巡逻队的老窝,每天二十四小时有人值守,而东家则住在坊市外的寨子内,有一处大宅院,享受的很。

    其实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作为伙计李天泽也在东家的算计之中。

    晚上,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李天泽按东家所教的方法激发了店内阵法,就上了二层小楼,盘膝坐在一块蒲团上,回顾了第一天工作的点滴。

    想想白日签定的主雇契约,李天泽就感到相当委屈,有种成了犯罪嫌疑人的感觉:

    甲方:东家黄守成,特雇乙方李天泽为百符阁大伙计,委托其全权管理,雇佣期三年,月俸十枚下品灵石,绝不拖欠,每月十五可自行在柜台支取。

    乙方需遵守以下条款,如乙方违法以下条款,将精血湮灭,灵气爆体而亡:一,有携甲方货物钱财私逃之行为;二,故意毁坏甲方财物,破坏甲方经营场地;三,篡改玉简账本,谋取不正当收入,损害东家利益;四,夜间不启动防御阵法和贼人合谋获取此店货物钱财;五,玩乎职守,懈待工作,偷懒耍滑,无故旷工;六,贵物贱卖,贱物高收,造成本店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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