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三章 〖便宜事=为难事〗 (第3/3页)
快要缓过神来的时候,又把那混沌银甲套在了身上
这里,是暗元素之王的地盘,千年前英雄们最后一场战斗的遗址。
飞了将近一个小时,海风和陈芸终于找到了龙墓。
准确的说,这是一个骨头堆起来的小山。
一根龙骨,四万经验,乍一听确实像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但事实并非如此。兽族刀圣给了海风一个难度极大的任务,拿龙骨不是简单地捡走就了事的,得先使那采集术,在地上挖坑,把深埋于地下的龙骨挖出来,才算完事儿。
整个任务的难度并不是耗时,而是得防御那漫山遍野的邪恶元素怪物。
融合系元素地狱元素。
作为第一个成为融合系职业的玩家,海风对这地狱元素的了解其实很少,但惟独这地狱元素的组合,他是知之颇深。爱烤火的鱼,就是融合系职业中的一个小变态。地狱元素,就是火元素和土元素的结合,有火系那强悍的伤害力,土系那变态的防御力,弱点仅仅是血少,但是这漫山遍野的地狱火跑来跑去,也着实让海风头疼万分。
这些地狱火的个头,都有两米高。海风至今还没有见过这么低的地狱火,boss有两种形态,一种是特别大的,一种是人那么大的,平常那种随手可以召唤出来的垃圾,实力不值一提。但是海风在此刻却实在是不敢大意
奖励这么丰厚的任务,能简单么
还有一章写不出来啦,半夜起来搞吧,原来牙疼也可以让人痛不欲生,唉
最后,感谢陆校风朋友的想法,你的帖子我都看了,书写到这份上,想改得从头儿来,纵然我的大局观真的如此差劲,那也只有等下本书,才有希望改善了。
而且我认为一挑几十,才能把那强悍二字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不过这种情况出现在网游小说里,貌似不怎么合适我认错,不过该这样写的时候,俺还是会这样写的。
下本玄幻,我也会尽力让主角在男女关系上表达的强势一些,第一次拿笔杆子嘛没有草草收场or太监了事,我已经很佩服自己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