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久违的朋友 (第2/3页)
不留情,极尽侮辱之能事。每局都换着角色来玩,连被一致认为是最弱的人物“道士”也用上了,还是获胜。
这个所谓的三十五区第一高手已被我整得体无完肤,信心全无。从聊天栏中丢过来一大串脏话:“。#,操,你他妈的失恋啊,这么叼”说完就走了,也不想以前他欺负过多少比他弱的玩家。
这句话还真是戳痛了我,再没好心情,从游戏中退了下来。宿舍除我外没一个人在,临近毕业,各种小聚会特别多,老乡,同学,朋友,情侣,协会,联谊宿舍,什么都有,晚上八点到十二点这段时间基本上不会有人呆在宿舍的,现在刚刚十点而已,离他们回来的时间还早。
刚掏出打火机想把一根烟点上,一只大手在我背后重重拍了下。我原本就烦躁,转过身去怒道:“谁”
一张略显颓废的脸映入我眼中,此人不修边幅,一脸的胡渣子,身上的牛仔服泛黄,似是穿了多年那样。这人我很熟悉,如果有其他喜欢摇滚乐的人见到这张脸也很可能会认得出来,他现今在娱乐圈如日中天,为万千青少年狂热喜欢的真理乐队队长云啸。他手中还拿着一顶鸭舌帽,一副墨镜,现在他可是风头人物了,到那里可能都会被狗仔队追踪的。
在当年的莎华音乐会后不久,莎华就签下了真理乐队,乐队的确有实力,不负所望,推出的第一张专缉梦想就大卖,打破了新人的记录,此后更是节节高升,名气大噪。美中不足的是再也无法演奏出与音乐会上一样的,令人为之疯狂的激情燃烧,那晚最后阶段由我带动的旋律已被专家分析出来的确是属于“埃尔斯之迷”,当时曾引发音乐界上的轩然大波。
无数人都想知道那个神秘的吉他手是谁,尤其是音乐制作商,这样的人才简直就是摇钱树。
只是云啸等少数知情人士谨守着与我的约定,没有透露,只说我是一个不喜名利的人,怕被他人打扰了清净。除了乐队几人外,另外一个知道我身份的人是那次晚会的负责人,莎华公司的总经理刑刚。但他很明显不会蠢得把我的身份泄露出去,这样即使不能招揽我,至少也不会被其他竞争对手挖走。
别说是乐队,就连我自己也无法再弹出“埃尔斯之迷”了,那种音乐对身体的要求实在是太苛刻,若非当时的意外情况,我根本无法完成。因此世上只有一个版本,也就是晚会上的“埃尔斯之迷”。那首歌红到发紫,经久不衰,直至现在大街小巷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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