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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谋划 (第1/3页)
躲在门后偷袭沈知乐的是一个英俊中带点邪气的家伙,看上去有三十出头的样子。
这个人叫秦歌,是沈信的义弟,所以虽然不同姓,沈知乐从小都是叫他二叔的。
在沈知乐心目当中,秦歌一直是个神秘的存在。在沈知乐开始懂事的时候,秦歌还是一个颇有名气的电影人,但他却突然放弃了自己在娱乐圈的发展,跑到东南亚一个小岛上开荒去了。
时至今日,经过多年经营,秦歌已经俨然是一个占岛为王的土霸王。不仅当地政府对他的行为不闻不问,连带在国际上都得到了认可。
这一切当然不是仅仅靠正常手段就能得到的,从岛上那精锐的私人军团上,沈知乐就能看出秦歌今天的成就肯定是经过血雨腥风的。
能够得到国际上的默认,也是因为秦歌所做的买卖极其特殊,传说只要肯出钱,他什么样的情报都能弄来,而且还兼营黑市,任何来路不明的财物都能在这里出手,价格还极其公道。
关键就在于情报这一项上,美国的卫星遍布外太空,可也有看不到的死角,但秦歌却从没有弄不来的情报。这一点等到连美国人也登门求教时,已经得到全世界的公认。
正因为秦歌是这样一个人,沈知乐才会猜测下午偷听到的谈话中说的正是他,也因此推知秦歌回到香港来了。每次见面秦歌都对沈知乐玩偷袭的把戏,沈知乐正靠着这意外得来的消息躲过了秦歌的埋伏。
秦歌没有抓到沈知乐,很是失望。沈知乐对他做个鬼脸,转头对准沙发方向,忽然惊喜地叫了起来:“姑姑,你也回来啦。”
被沈知乐叫做姑姑的是一个看上去只有二十多岁的清秀丽人,她叫典娆,是沈信的义妹,姑姑的称呼也是沈知乐从小叫到大的。
笑吟吟地看着沈知乐,典娆说:“听说你这次暑假没通知家里就跑出去了?”
沈知乐走到典娆身边,嘻嘻一笑,典娆却忽然伸手扭住他的耳朵:“去那么好玩的地方居然不叫我,你眼里还有我这个姑姑吗?”无错不跳字。话语岁听起来像是训斥,但典娆还是笑吟吟的。
沈知乐也完全不像对方容时那么拘谨,笑嘻嘻地说:“和你一起去当然好了,可是就怕讨厌的二叔也一起去,那就没什么好玩了。”说着,还示威似地瞄了秦歌一眼。
秦歌听到这话顿时瞪大了眼睛,只是看典娆也在瞪他,嘟囔两句,老实坐到沈信旁边品茶去了。这时候沈知乐的同伴也被沈信招呼坐下了。
从小典娆就对沈知乐非常照顾,在被方容严格管教的童年,很多欢乐都是典娆带给沈知乐的。和沈知乐一起玩,替沈知乐完成作业,帮沈知乐圆谎,在沈知乐手头紧的时候塞给他零花钱,都是典娆经常做的事。而且典娆本身是一个电脑高手,沈知乐能有今天这么高的电脑水平,那都是典娆手把手地教出来的。这一切的一切,让典娆成了沈知乐最亲近的人,和她在一起沈知乐从来都是轻松写意的。
说到旅游,沈知乐马上想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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