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争执 (第2/3页)
满意。不过,灵感似乎还没有得到完全发挥,他又趁兴创作了一首歌曲。回想着巴西狂欢节当日的种种情形,以及与苏戏剧化的遭遇,几乎不用他想,旋律已经自己涌流出来。
沈信意犹未尽,自己又填了首词。自从踏如娱乐圈,他就再没有自己作词了,所有词作都是由完成来做。这主要是因为沈信受先秦两汉文化的影响,词作过于古典化,不适合现代流行歌曲的风格。沈信试过用现代语言创作,但做出来的词浑然没有味道,后来也就索性全交给完成了。反正完成在作词方面很有一套,功底相当深厚。
但这一次,沈信实在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创作激情,忍不住自己又来了一首。乐曲旋律自然是桑巴舞曲的风格,但沈信写完歌词之后,却觉得自己的词和乐曲完全不搭调,不由摇头苦笑,看来自己作词,实在是不行啊。不管了,沈信对自己说,还是让完成去头疼吧,这家伙,前一段还颇幸灾乐祸地问,为什么最近没有新作问世,让他却头疼也好。这样想着,沈信不无恶意地笑了。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所有相关的后续工作中,沈信的配乐是最先完成的,其效率和效果又引起诺曼的一阵惊叹,不得不再次调整他对沈信的看法。
在此之前,诺曼自然听说过沈信在歌坛也是很有成绩的,但中国流行歌坛对西方人来说近乎没有印象,他也不如何把沈信的歌手和作曲者的身份开在眼里。
南美音乐在西方颇有市场,诺曼对这种风格也是很有欣赏水准。听过配乐之后,他完全被震惊了,
那种对南美音乐灵魂的把握已经让他无法置信,一个中国人怎么可能作出这么正宗的南美风格的音乐而且还不止此,在与影片场景情节的吻合上也是天衣无缝,达到了乐中有景的境界,在节奏上的把握也是恰到好处,张驰有度,实在是配乐中的典范作品。诺曼完全可以想象得到,最后完成的影片中,配乐是绝对关键的一个因素,沈信的配乐既完美地衬托了电影,却一点也不会喧宾夺主,这就是配乐的作用,但只有沈信才做到这么完美。
这时在诺曼心目中,沈信简直就是演艺之神在世,这一点,倒和方令强的观点近似了。
“中国人,实在是太神秘了。”诺曼最后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而在沈信的刺激下,诺曼已经很高涨的热情再次得到提升,对所有的工作都要求起精益求精。他现在这样的劲头,在他来之前应该是怎么也想不到吧当时他只想捞上一笔,然后拍屁股走人,最后再忘掉这部注定没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